物業與業主

青年匯的房子從8月份就開始漏水,現在已經12月了,水還在滲。整個一大面牆全都溼透了,牆皮脫落了,旁邊的櫃子下面刷的漆也粉了。

找了物業,物業說是樓上的203給了自如,但他們把地刨了,查了漏點已經修好了。又說是204在漏。我們讓他們聯繫204業主,他們說204業主不讓進門,每次去都跟物業吵,還說204的那個女人是個離異的單身女人,有些抑鬱,怕刺激了她再出什麼事。

我們跟物業講,如果204永遠不開門,我們家的房子難道就永遠滲着水嗎?如果這樣,我們沒辦法,只好報警。

與物業約好今天上午過去協商,無論如何今天也要把事情解決,給我們一個說法。樓管過來見了面,但總是推三阻四,說家裏的事情不歸他們管,他們只負責公共空間。這句話惹怒了寬先生,寬先生問他們如果物業只管公共空間,那爲什麼家裏裝修要交押金給物業。最後兩個人吵起來了,樓管開始胡攪蠻纏,一會兒說怕我們漏水讓物業賠償,一會兒又說她是北京人,她家有六套房,她不在乎這份工作。

兩個人鬧到物業部,找到她的領導,寬先生說這個樓管根本不稱職,要求更換一個合格的樓管來管理。

物業和業主似乎總是一個矛盾體,業主有意見後的唯一的抵抗方式就是不交物業費,除此業主沒有任何方式可以約束物業。物業工作多麼不負責任,多麼不合格,業主都沒有辦法,而且更沒有辦法換掉物業。物業就像是一個集權者,無論幹成什麼樣,業主都必須承受着。

近些年,物業亂收費現象也越來越嚴重。家裏什麼東西壞了報修,不僅沒有報價單,付了費連發票也沒有。一個下水管收180元,一個燈泡要40元,這樣的現象比比皆是。

今年我家的房子取暖不太熱,報修了供暖公司。工人來了看了看就說我家暖氣閥門老化,需要更換5個,一個150元一共750元。當時我在國外,租戶給我打了電話讓我解決,我因爲不在現場實在無奈,只能讓他們換了。

以前也發生過供暖不熱的情況,當時工人都是放放氣就熱了,今年竟然變成這樣。工人收完錢沒有發票,甚至連收據都不想給。後來在我的一再堅持下,纔給了一張收據。

最近我在業主羣裏看到,今年整個小區的取暖都不熱,那說明我家暖氣不熱根本不是什麼閥門的原因。

前幾天我去交取暖費,跟他們反應了這個情況。我們認爲這完全就是亂收費,如果不解決我們就打12345市長熱線反應。取暖公司迫於無奈,給了我們一個監督電話,我們把整個事情說明了一下,最後取暖公司的維修經理給回了電話。

後來我們才明白事情的原委。原來取暖公司現在根本不養維修工,他們招聘的都是季節性的工人,也就是臨時在這裏幹幾個月,所以他們是能撈一筆是一筆,能坑一家是一家。

最終維修經理跟我們賠禮道歉,我們的付費也退給了我們一半。其實我們並不是在乎這個錢,但是錢要花得合情合理,而不是張口一說多少錢,完全沒有規則。

物業根本沒有意識到,他們的工資都是業主交的物業費,他們應該給業主提供良好的服務。可現在物業的工作似乎僅僅是天天催繳物業費,發生任何事情不敢承擔責任,稍微額外做一些工作不是推三阻四就是亂收費。

業主苦不堪言,又投訴無門,還不能換掉不滿意的物業。沒有監管,沒有競爭,物業當然想怎樣做就怎樣做,完全沒有服務意識。

我家漏水的事情,204業主最後主動找到我們,承認是她家在漏水,她也積極找了工人堵上了漏水點。

我們都有些氣憤,204業主根本不像物業說的那樣不可理喻,樓管背後如此誹謗人家,把別人的隱私隨便透露,這樣的行爲是要付法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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