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玻璃後續

昨天下午4點,家政公司派來了兩位女子給我們擦玻璃。結果兩個小時,她們就只擦完了陽臺的玻璃。

因爲她們前面已經幫一家人擦玻璃,徹底打掃衛生,做清潔,確實累了,這個可以原諒。她們走的時候把東西全部帶走,說明天讓重派人來擦玻璃。

今天早晨我等到10點多,又來了兩個女子。她們看了一下剩餘的玻璃狀況,然後就不願意幹活。給老闆打電話,理由是給的錢太少,活太多。

聽她們的意思,昨天那兩個女子只擦了陽臺,老闆給開了100元錢,每人50。而現在剩下的活,比陽臺的活要多得多。因爲我們的樓的構建是陰臺和廚房連起來整個都是玻璃窗。陽臺反而短。此外還有三個臥室的窗子。老闆給她們兩個人開了120,每人60。

她們打電話跟老闆交涉,然後還提議讓我直接給她們開錢,不給老闆開錢,她們幫我擦玻璃。

這話我可不敢應承。這活是老公和老闆商量定的,我打電話給老公。老公的交涉的結果是我們要加錢,讓她們擦。

老闆把電話打過來,給這兩女子。要求是玻璃必須要擦,這是說好的事,不能不完成事主的要求。她們有什麼困難就直接提。這倆女子就說,剩下的這活,跟她們在城北新區乾的160的活差不多。

老闆也乾脆,那就160,但是你們必須要把玻璃給人家擦乾淨。

就這樣,換了兩個人給我們擦玻璃,我們又比原先的價格多掏了60元錢。

就這樣,這兩個女子一直還在抱怨。因爲昨天那兩人擦的玻璃,在白天看來根本沒擦淨。我們要求這兩個人再返一次工。

這倆女子就說了,與其這樣,你還不如直接給我們200塊錢,我們都給你擦了。

這事不能這麼幹。

我們事先跟家政老闆談好了價錢,哪怕坐地起價,我們也得把錢掏給老闆,員工的工錢應該由老闆付。做人得講誠信。

擦了一次玻璃,鬧出這樣的事,多掏了錢,心裏也有些不舒服。究其原因,問題就出在老闆先後派來了兩撥人。

兩撥人誰幹誰的活,誰有誰的理由,誰管誰的利益。卻不想,活,只是我們一家的活,本來要把這些玻璃都擦完,纔算把我們家的活幹完了。現在卻在第二波人鼓着不幹活時,臨時讓我們加價。這是什麼事嘛!姑娘說,你們就是心太善。

怪不得人們常說:一事不煩二主。

一件事情,本來就應該由一個人負責到底。有了兩撥人馬參與,兩撥人馬就不考慮這個事情的統一性,完整性,他們都有各自的看法,站在各自的立場,去考慮他們自己的利益,最終損害的,就是事主的利益。

喫一塹,長一智。

做任何事都要找靠譜的人去幹,才保險。

以往,馬家那對夫妻,二百元二話不說,就乾淨利索的把活給我們幹完了。以後,還是要繼續找他們來擦玻璃。省心、舒心!

花錢買服務,不拘錢多錢少,一定要讓自己舒心、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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