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找了蘇格拉底的學生,學生的學生說的關於法律的幾句話,如下
法律是一切人類智慧聰明的結晶,包括一切社會思想和道德。一柏拉圖
在我看來,失手殺人其罪尚小,混淆美醜、善惡、正義與不正義,欺世惑衆,其罪大矣。一柏拉圖《理想國》
公正不是德性的一個部分,而是整個德性;相反,不公正也不是邪惡的一個部分,而是整個邪惡。一亞里士多德
可見,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都是秉承着其老師蘇垃哲學哲學語言體系,保持着對法條語言體系的尊重與敬畏,並沒有因爲他們的老師創立哲學語言體系與當時法律衝突獻出生命,而排斥或者說加以誹謗法條語言體系。
當然,法條語言體系,和法律,以及法律的執行之間,是有着區別,是有着距離。
亞里士多德提出了第一性原理,法條語言體系也是遵循着第一性原理。
亞里士多德創立了形而上學,物理學,法條語言體系,如果暫時與法律以及法律的執行保持着距離,可以把形而上學與物理學結合起來學習,就比較容易理解了。
如果不借助物理學具象的思維模型來學習法條語言的話,時刻總會顯得茫然若失,總是會讓思維在空中隨風飄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