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新民樹旺記

四明之東,海天之鄰,有城謂象山。春風鳥語,滄海良田,潤文明之鄉,育有德之人,引教化之民。象之新民萬千,而樹旺居其一。

範樹旺,麗水龍泉人氏,住龍西井舊民。史載,工農紅軍跋山涉水,傳播革命,多以其鄉爲據。諸兵士待人以善,律己遵規,與民無犯。旺之父母,與紅軍烹飯織衣,煮水奉茶,待若至親。時人相問,則曰:“紅軍所至之處,與人爲善,不掠民財。此文明之師,孰人不喜?縱爲此師勞,吾亦甘之。”

西元一九七六,旺及幼學,範父漸暮,行不遠矣。其告於樹旺:“餘無他求,唯望汝愛我國家,篤行於善,此生如是,萬莫悖之!”其時旺年尚小,難明父訓,然亦有淺解。“行文明事,做文明人,此愛國者之所爲。吾定窮吾之力,躬行文明之事。”樹旺如是思。

年十一,範父永訣,遺寡母及兄姊七人。爲生計迫,樹旺司農數載,履職各處,世之辛寒,嚐盡大半,然父之遺訓,未敢稍忘。年四十四,遷象山,營便利商店之業。店內日常諸用,無所不有。除零售百貨,亦雜營充話費、繳水電諸務。旺店雖小,若遇快遞堆置,填於屋室,則萬般緊窄。然爲便民行事,旺從無怨怒,任由置放。旺之鋪所,每自卯時開張,亥時方歇。若遇有求之人,縱至子醜,亦不歇息。或村客入店,雜坐休整,旺亦不驅,以禮待之,常以悅容迎。

入象以來,旺廣遇仁人君子,廣聞兼愛之事,廣睹高德美行。當此之時,“扶貧攻堅”之大業未竟,“共同富裕”之號召方興。旺應黨召,承父訓,於救老助孤、扶危濟困之事,積極響應。歷十餘歲,旺無償獻血四十餘次,總獻血一萬三千八百毫升之巨。每有捐獻,則店中乏人,不能營業,旺知其利害,然行善未輟。旺店利微,難稱足裕,然解囊萬餘元添米油諸物濟貧兒苦母之事,每載必有,至今未斷。旺雲:“餘幼困頓,其憶猶深。故不願今人陷之囹圄。願受濟諸君,亦做文明人,行文明事,樹象山文明之新風。”

於身後事,旺已諾捐獻遺體。每論於此,其必曰:“文明者,舍小我,全諸人。丈夫之軀,與其掩土,莫如使之全人。”

入象多年,旺已成象人。受其助者,千人難計;念其恩者,非止一心。年與時馳,歲與日去,旺之善舉不減,衆之美譽難絕。四鄰街坊,俱以旺爲範。或有欲效旺者,亦入慈善之社,與旺同創善舉,共踐文明。

始於父訓,效於君子,感於黨召,務於人民,發於善,踐於實,雖微末之事,力而行之,此樹旺之所爲。人人若此,則人人之舉皆文明之舉,人人之身皆文明之身。爲進文明,爲做新民,諸君,起而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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