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德性釋放人性光輝

我的朋友,你說了一些驕傲的話語,你的目的是爲了不陷入流俗,但活着還是需要謙卑,人不知道太多知識範疇外的事情。

每當深陷概念論證,會發現自己並沒有完全掌握內涵要義,這真是要命的缺點。比如德性的問題。審定的老師就反覆問,究竟是德行,還是德性。你只是點頭,說德性,德性,可如何區分?

法國哲學家斯蓬維爾寫了一本書叫《小愛大德》,他認爲人的美德就是使他變得人道的一切。斯蓬維爾想探討最重要的美德,他從一份三十來種美德的清單中挑出十八種德性:從還不屬於道德的“禮貌”開始,到已經超越道德的“愛情”結束,其間包括忠誠、明智、節制、勇氣、正義、慷慨、冷惱、仁慈、感激、謙虛、單純、寬容、純潔、溫和、真誠、幽默。

他說,關於美德的思考不一定會造就有德性的人,但是,這種思考至少可以培養我們的一種德性:謙虛。我們至少可以知道,我們缺少什麼由此也許使我們下決心去努力彌補。

倫理學家麥金太爾的觀點,德性的演變爲中心線索區分出這樣三個階段:

首先,從古希臘羅馬到中世紀,這個時期是“複數的德性”時期,也就是說,在此德性是複數的,是多種多樣的。像古希臘人所強調的四主德:節制、勇敢、智慧、公正,以及友誼等。又如神學的德性:謙卑、希望、熱愛等,它們都服務於某個在它們自身之外的目標,由這一目標來定性並受其支配,這些日標就像剛纔上面所說的,或者是某一社會角色。例如在荷馬史詩中所見的英雄時代的德性就是如此,凡是有助於履行這一角色的能力和性質,就都被視爲德性,包括像體力好、善射箭等都可稱之爲德性。

這些目標或者又是總的人生目的、好的生活,比方說在亞里士多德那裏就是這樣,各種德性是達到自我實現、人生完善的手段;這些目的還可以是神學意義上的、超自然的完善,《新約》中就可見這種目標,天主教教義中,七種美德指的是兩套美德系統的聯合體。四種基本美德:智慧、勇敢、節制、公正;三種超德:謙卑、希望和熱愛。

近代的時候,德性的新觀念出現了,也就是說進人了“單數的德性”的時期。所謂“單數的德性”是指德性成爲單純的道德方面的德性。與道德的“好”“道德價值”乃至“道德正當”向非目的論的、非實質性的方向發展了,不再有任何共享實質性道德觀念,不再有共享的“好”的觀念,原則規範就變得重要,德性就意味着只是服從規範,休謨及康德、密爾乃至羅爾斯都是如此。

羅爾斯通過道德原則來定義德性,即德性等於一個服從原則的人的品質;規範獲得了一種中心地位,德性不再像亞里士多德體系中那樣具有一種明顯不同甚至是對立於規範、法律的意義。於是各種理性主義、直覺主義相繼出現,企圖確定道德信念的基礎,確定道德原則和規範,道德被看做是僅僅服從規範。

於是,德性概念漸漸變成是邊緣的了,不再受到重視,而理性的證明也暴露出理性本身的弱點,逐漸走向相對主義,走向技術性的分析哲學,這就導致了當代的來臨——一個“在德性之後”的時代、一個不再有統一的德性觀、價值觀的時代。尼采覺察出當代道德的散漫無序和混亂狀態,並提出了他自己的權力意志說和超人理想,走向道德虛無主義、德性虛無主義的觀點。

尼采還是亞里士多德?是德性倫理還是非道德主義?

何懷宏老師認爲,麥金太爾認爲這一對立是根本的對立,而他的傾向是轉向古代,轉向傳統。但是,社會機制已經改變,亞里士多德和中國古代儒家的那樣一種倫理學誠然立意高尚,但受社會條件的限制,卻不再可能成爲現代社會佔支配地位的倫理學類型;而另一方面,通過區分價值和正當,卻還是有可能找到在德性倫理,和非道德主義之外的第三條道路。

即一種以原則規範爲中心的倫理學類型,這種倫理學還是有可能支撐起現代社會的基本道德,而那種追求人格卓越的德性的優美的倫理學,雖然不在社會倫理領域內起着支配作用,卻可以發揮積極的主導的作用。

選擇成爲一個什麼樣的人,充分完善德性和潛能,展示人可以達到什麼和超越什麼,可以讓人性放射出燦爛的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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