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講道理,擺事實,找方法。”

講道理是個很奇怪的事兒。好像只要說出個所以然,那就是有道理的,而講道理又是爲了什麼呢?或者說,講完道理後期待別人作何反應?還是爲自己辯解、申述,訴說不公,抱怨,……

我所知道的是,我們通常會在什麼時候纔講道理呢?悔恨、錯過、失去、鬱結、被誤解,以及自欺和逃避。說白了是,接受不了事實又不去改變。或者說,自覺這不是自己的錯,而是因爲什麼,然後導致了錯誤的發生,不過這不是自己的問題,也不是自己的事兒。那麼,是誰的事兒呢?我是說,當我們在講道理時,我們的訴求是什麼呢?

難道是爲了講道理而講道理?還是說,爲了讓別人懂得什麼道理?又或者,都不是,而是希望大家都能和自己一樣講道理。

可問題是,講誰的道理呢?真的有道理可見講嗎?

我是說,站在不同的立場,自己的道理真的站得住腳呢?

很奇怪,講了那麼多年道理,第一次對它產生了懷疑。我是說,如果道理講得通,或者講完道理之後問題就解決了,那隻講道理就好了:大家都講道理,大家都沒問題,大家都過得很好!

可實際上,大家不正是因爲過得不好,纔有了這一個又一個的道理,不是嗎?

如此說來,倒像是在說:是因爲有問題,所以纔有道理。

所以,有道理是因爲問題存在;而道理則是爲問題作補充;道理是爲問題服務的……可問題是:講道理並不是解決方案,也並不解決任何問題啊。

它更多的是在深究已然發生的事兒、過去的事兒。很多人講道理,很多道理,很多道理的依據,很多道理所依據的所謂事實,不就是那些已經過去且無可更改的事兒?

誠然,它似乎在表明,這並非無稽之談,這並非無據可依,這並非無理取鬧……

只是,如果經驗真那麼靠得住,如果從過去就能找到答案,如果只是在重複過去的錯誤,那麼,怎麼會落到這一步呢?我是說,又怎麼還會出現問題呢?

我是說,我們又不是爲了重複過去的成功,或出於同樣的目的,不是嗎?如此一來,何須講道理?

不講道理,擺事實,找方法,豈不是更有助於我們儘快地解決問題或者擺脫困境?難道大家會不知道這一點?

當然,也可以說是,這次講清楚了,下次就不會出現同樣的錯誤了。很多人理所當然地想到。爲什麼說理所當然呢?因爲,如果真的需要講道理了,那就說明問題已經發生了。因爲,如果講道理真的解決問題,那這個問題本身就不是什麼問題。

言語,說到底它都有具體的指向,甚至是具象的。何不從事實出發,從事物本身出發,從自己的內心出發,從自己的思想出發,……如果道理只是經驗,被人嚼爛的道理誰還會再去嚼一遍呢?如果人家沒嚼爛呢?還是那個問題,你就會去再嚼一遍嗎?明明沒問題,還去沒事找事兒?

所以,講道理之前,是否應該清醒地認識到:真正的問題是什麼?我是說,你的目的和出現的問題它們之間的差距——在哪個環節出了問題,以及需要用什麼方法才能解決?

所以,說來說去,很多道理都不必說,很多道理只對自己有用,很多道理也沒那麼有道理(因爲問題還存在着)。所以,不講道理,擺事實,找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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