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诚不欺

        古时,有个叫金孝的人,与年迈的母亲相依为命。

        一日,他在茅厕方便时,意外捡到用布裹肚包着的三十两银钱。金孝大喜,回家告知老母。老母却道:“只怕无功受禄,反受其殃。”金孝觉得母亲说的在理,就打算物归原主。

          正巧,茅厕旁聚集了一群人。原来失主以为自己的银钱掉进茅坑里,正要叫几个人下去淘摸。金孝急忙上前询问失主,他的银钱是否是用布裹肚包的?失主连声说是,并允诺如果拾到归还,就愿意出赏钱答谢。

          围观的人嚷道:“依着道理,平半分也是应该。”于是,金孝将银两还给失主。没想到,失主不但没有履行承诺,反而诬陷金孝偷钱,还出手打人。

        此时恰好县尹相公经过,两人诉说其情,县尹当即升堂断案。县尹问明了前因后果,便对失主说道:“他若是赖你的银子,何不全包都拿了,却只藏一半?又自家招认出来?他不招认,你如何晓得?可见他没有赖钱之情了。你失的银子是五十两,他拾的是三十两,这银子想必不是你的,必然是另一个人失落的。”

        失主听后,仓皇地说:“这银子实是小人的,小人情愿只领这三十两去罢。”

          县尹却道:“数目不同,如何冒认得去?这银两合断与金孝领去,奉养母亲,你的五十两,自去抓寻。”

        金孝拿了银两,千恩万谢地回家,而失主则是含羞噙泪地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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