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讀書:李娟《冬牧場》

只有在荒原,面對一片空曠,人們才更關心腳印。

野鼠的腳印小而細碎,不時拐彎抹角、鬼鬼祟祟;牛馬駱駝們的腳印粗魯又突兀;羊羣的蹄印亂糟糟的,從遠遠的高處看去,卻又次序井然;還有一種動物,蹄印分爲四瓣,前面兩瓣大,後面兩瓣小,走得應該四平八穩。

荒原,曠野的盡頭是曠野,沙丘的盡頭是沙丘,天空深藍而單調,極目四望無人煙。

爲什麼草原民族擅長歌舞?也許是因爲面對什麼也無法填滿的空曠闊大,面對寂靜到只能聽見自己微弱呼吸的世界,人只有用歌聲去佔據廣闊的安靜。

還有殺羊者,他曾經親手把羊羔從胎盤旁拾起,小心裝進溫暖的氈袋帶回家,他漫山遍野帶着它尋找最茂盛多汁的青草,他曾一次次冒着雨找羊,爲羊抹上藥水,處理傷口,他親自帶大一個個生命,然後再親手宰殺……

人與羊的相愛相殺在荒原顯得如此荒唐,又極其自然。

今日讀書:李娟《冬牧場》。

李娟在最苦的冬天去往牧場,掀開了牧區生活的一角。

在這裏,她爲被凍得慘叫的小狗輾轉難眠;在這裏,她給荒原雜草取名“盪漾”“纏綿”;在這裏,她第一次喫到黃澄澄、糨糊一樣又濃又黏的牛初乳;在這裏,她拋棄了多餘的慾望,生存的方式向動物、植物靠攏。

在這裏,她見證了:

生命遠比所看到、所瞭解的更結實,更頑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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