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正月初二初三回孃家的習俗改了

說實話,這幾年春節我都沒回孃家,而是父母每年過了正月初五來我家小住。

以前剛結婚的那幾年,我都是按我們這邊的習俗,每年正月初二初三回孃家。尤其結婚第一年,我們老家有請新女婿的習俗,所謂請女婿就是家族裏的大伯叔叔堂兄堂弟們陪新女婿喝酒,新女婿在酒桌上給長輩敬酒,而堂兄堂弟們則負責套路新女婿喝酒,有的把新女婿灌的稀爛醉還不罷休。

而我在結婚第一年就打破了習俗。雖然我們初二回孃家了,但我告訴父母不要辦酒席請女婿,真的沒必要。

我們一家人就在家裏安安靜靜地喫個飯就行,否則父母累,自己也累,搞那一俗套沒意思。

不過初二這天回孃家後,要帶着親女婿提着禮物,去給族裏的大伯叔叔們去拜年,挨家串,到了人家家裏,說上幾句話,禮物放下,就算拜年了。自從我們結婚後,十多年都是按照這樣的習俗回孃家拜年的。

最近幾年,說實話越來越不願串門了,既便是我的親大伯叔叔家,也就是我父親的親兄弟家,我都不願意去,因爲我小時候家裏窮,被他們看不見,別說連口飯沒喫過他們家的,就是連一口水也沒有喝過,哪來的感情呀。

所以爲了躲避每年去族親家拜年的尷尬,這幾年都沒回孃家,而是父母招待完家裏的親戚後,來我家住一段時間,在我這裏過元宵節,這樣父母換個環境生活開心的很,而且都還省心,而不是爲了拜個年,你跑來我跑去的,弄得每個人都身心俱乏。

過了初五,我又盼到了父母來我家的時候了,好開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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