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途中的囧事

2023.1.27

27/週五


今天的主題是旅途中的囧事。

搬到武漢來的那一年是2004年,在那之前,我們沒有旅遊過,也沒有旅遊的概念。

搬來後,LG公司組織了一次雲南遊,LG有事不能去,我和一姐去的,那是我們第一次出門旅遊。

如果旅遊是一種文化,我就是純文盲,一點雜質不帶的。

囧事之一是知道祖國幅員遼闊,但沒有理解祖國幅員遼闊。什麼意思?

當時是夏天,武漢穿短袖,於是,我就帶了兩套夏天的衣服。

誰知道,雲南的氣溫比武漢低不少,在昆明在大理等地方,我還能硬抗,但到了玉龍雪山後,我實在是扛不住了,太冷了,景點拍照的人都穿着羽絨服。

LG的一個女同事借給我一件夾克,那件紅色的薄薄的夾色,成了我的救命稻草。

囧事之二是在石林拍照不知道還要單獨付服裝的錢。

在石林,被拍照的商家拉着拍照,說拍一張10塊錢。

來都來了那就拍一張吧,我們換好商家讓我們選的民族服,“咔嚓”一聲,拍完取照片,拿到照片付錢走人。

但商家拉着不讓走,說服裝錢還沒有付。

什麼,還有服裝錢?商家說,我和一姐兩個人的服裝,一人10塊,兩件就是20,再加拍照,一共是30。

我當時覺得拍一張照10塊可以接受,30就太貴了。如果事先知道是30,我是不會拍的。

衣服不就是你們的嗎,是你們讓我穿的呀,爲什麼要單獨收錢?我問。

我不理解,我在那之前在老家也拍過照,大影樓拍過婚妙照,小照相館拍過生活照,服裝都是商家提供的呀。

服裝是服裝,拍照是拍照,兩碼事。商家說。

如果要單獨收錢,爲什麼不提前告訴我?我很憤怒。

這是規矩,都是這樣收費的,不需要特地說明的。商家也覺得委屈。

我覺得我被宰了,不願意付這個服裝錢,商家拉着我不放,當着LG同事的面,我又氣又羞。

事後,聽LG同事說,景區拍照服裝確實是單獨收錢的,得知這個真相的我,眼淚掉下來,太羞愧了——一是因爲自己的無知,不懂這個;二是LG同事肯定認爲我很賴皮,居然不想付服裝的錢。

後來有過很多次旅遊,在旅遊中,囧事還是蠻多的。

比如買過很多的無任何紀念意義的紀念品。

比如第一次去杭州時買過被導遊忽悠的高價假蠶絲被。

比如第一次去日本時被導遊忽悠買過的高價酵素和納豆。

比如在第一次去廬山時被民宿老闆悄悄地跟我們說,遊廬山可以不買門票,他們是本地人,只需要給他幾十塊錢,他就帶我們上廬山。

我們還以爲是老闆開車帶我們上去呢,事實是老闆帶着我們幾個遊客一路從後山爬上去的,爬了一上午。

當時一姐幼兒園剛畢業,爬了幾步就爬不動了,她爸一路揹着她爬,衣服溼了又幹,幹了又溼,乾脆汗溼後在山澗裏洗了再穿。其間,老闆和其他遊客也都幫忙背了。

到了山上,一行人全都累趴了,都是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氣。

……

細數這些囧事,幾乎都是緣於無知。

允許犯錯誤,不允許犯同樣的錯誤。好吧,知錯就改,還是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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