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兒100歲常憂99

春節後離家憂愁,殊不知那父母更甚一籌的別離不捨,僅以此文獻給各位偉大的父母!

接了個法律諮詢電話,深刻體會了這句古諺語。來電的是一位90多歲的阿姨,電話伊始,阿姨就直接說了:“我兒子不給我養老送終,我要告他,怎麼辦?”

阿姨的聲音倒不像這麼老,感覺還中氣十足,所以我開始了問她兒子怎麼不孝。

通話了20來分鐘,終於瞭解到,阿姨原來不是醫生就是護士(她跟我描述穿白大褂工作),自己有不低的退休金,目前身體狀態很好,據說連身材都保持很好(這是阿姨原話),而兩個兒子一個女兒,目前也都六七十了,小兒子都已經退休了,不僅都成家立業,也都是當爺爺奶奶的人,而他們之前都是有編制工作的,目前也都有房住,有退休金拿(至少不屬於經濟困難人員)。

只是在前一段時間,阿姨在小兒子的“慫恿”下,把其名下一套房子過戶給了小兒子,當時小兒子給的條件就是他負責給阿姨養老送終。只是房子過戶後,她小兒子也依然不經常回家,不經常回來看望和照顧老人。

因爲該房子過戶的時候,都沒有跟大兒子跟女兒說過,大兒子跟女兒都表示這件事他們不管,感覺也無意去搶什麼房產,所以也沒辦法讓大兒子跟女兒出面幫忙協調。

而小兒子老婆孩子跟孫子全都一起到國外了,阿姨的孫子也就是小兒子的兒子只能打電話,回覆他也說了,但是父親的事情他管不了。

這就有點奇怪了,一家人都不愁經濟,也不爲搶資產,阿姨也不是說身體狀態不好需要照顧,爲什麼會打這個電話?

在我一再引導溝通下,終於明白了,阿姨這小兒子雖然已經退休,但一個人在國內,不愁喫不愁穿,就又開啓了浪漫生活,不是出入歌舞廳就是泡妞,整天花天酒地的,也不着家,所以阿姨想着能不能通過法律的方式,以之前過戶房子爲由讓小兒子改變些。

其中還提到不贍養老人的法律處理辦法,說要把三個子女都一起起訴,老人是立馬撤回這個想法,甚至說如果通過法律或者官方方法,比如社區介入什麼的,可能影響子女聲譽,阿姨都開始猶豫了。

接完這個電話,深刻體會我們老祖宗的古諺語:養兒一百歲,常優九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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