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婚期之後。
我踮起腳丫算了算。
到那個時候我的肚子已經到了33周左右了。
即將足月的尷尬時期。
但是生完再辦這個計劃我更不喜歡。
畢竟我對婚禮擺酒這些不感興趣。
兩家人都很歡喜。
但是好像沒有想到我們,我和我的合法丈夫。
這些農村習俗也不會跟現實講道理。
不遵循的話就容易“出事”。
我們又不是世俗的人。
現在有娃,本來賺錢不多。
爲什麼要花大錢去搞這些虛的東西。
可能到時候還欠債。
雖然娃很突然出現。
但是既然選擇了我們做父母。
無論什麼條件,我們都能默默啃着。
父母不會理會多少。
只要好看。
我們站在一個角落默默低頭祈禱。
我不知道我老公怎麼解決這個問題。
我希望有個好結果。
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