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犯人畫押

這個話題想過很多次,那就是對於那些古代所謂犯人、現代所謂“犯罪嫌疑人”在自己的供詞上的簽字、畫押。

在古代,甚至到了近代,因爲很多人是文盲,連自己的名字也不會寫,所以一般都是畫押。對此,魯迅先生在《阿Q正傳》中,阿Q咋被砍頭前的畫圈,有過很詳細的記錄。

“……於是一個長衫人物拿了一張紙,並一支筆送到阿Q的面前,要將筆塞在他手裏。阿Q這時很喫驚,幾乎“魂飛魄散”了:因爲他的手和筆相關,這回是初次。他正不知怎樣拿;那人卻又指着一處地方教他畫花押。

“我……我……不認得字。”阿Q一把抓住了筆,惶恐而且慚愧的說。

“那麼,便宜你,畫一個圓圈!”

阿Q要畫圓圈了,那手捏着筆卻只是抖。於是那人替他將紙鋪在地上,阿Q伏下去,使盡了平生的力氣畫圓圈。他生怕被人笑話,立志要畫得圓,但這可惡的筆不但很沉重,並且不聽話,剛剛一抖一抖的幾乎要合縫,卻又向外一聳,畫成瓜子模樣了。

阿Q正羞愧自己畫得不圓,那人卻不計較,早已掣了紙筆去,許多人又將他第二次抓進柵欄門……”

其他的劇中,包括評書中的犯人,在被審問完畢之後,都是要畫押的。現代犯人、犯罪嫌疑人被審訊完畢,也被要求籤名,或者摁指印。

我注意到一點,那就是那些審問犯人的人,一定要求犯人自己拿着筆去畫押。對於一般的來說,沒什麼問題,但是對於那些屈打成招的,對於那些刑訊逼供導致做了虛假陳述的,他們必須讓被審問的人,自己拿着筆在供詞上畫那麼一下。比如有的人像阿Q畫的是圈,也有的畫的是十字。

我感覺這一點好奇怪,人家說的是不是真的都不知道,犯人說的內容都是你打着他們說的,或者是以其他方式強迫他們說的,或者是誘導着他們說的,反正都是強迫的,爲什麼還要計較這個“圈”或者“十字”是不是犯人畫的呢?爲什麼不是審訊的人替他畫上呢?有的甚至是拿着被審訊的人的手硬畫上去的啊。

這到底說明了什麼?想來想去,是不是審訊者還是覺得,不管打的,還是騙的,哄的,嚇唬的,被審訊者說的,肯定是真的?

要是真的這樣子,確實人性之惡,就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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