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讀有譽(之二十六)

太史公自序(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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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論次其文。七年而太史公遭李陵之禍,幽於縲紲。乃喟然而嘆曰:“是餘之罪也夫。是餘之罪也夫!身毀不用矣!” 退而深惟曰:“夫《詩》、《書》隱約者,欲遂其志之思也。昔西伯拘羑里,演《周易》;孔子厄陳、蔡,作《春秋》;屈原放逐,著《離騷》;左丘失明,厥有《國語》;孫子臏腳,而論兵法;不韋遷蜀,世傳《呂覽》;韓非囚秦,《說難》、《孤憤》;《詩》三百篇,大抵賢聖發憤之所爲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鬱結,不得通其道也,故述往事,思來者。”於是卒述陶唐以來,至於麟止,自黃帝始。

於是編寫《史記》。過了七年,我因“李陵事件”而大禍臨頭,被關進了監獄。於是喟然長嘆:“這是我的罪過啊!這是我的罪過啊!身體被摧毀了,不會再被任用了!”退居以後又轉而深思:“《詩經》和《尚書》辭意隱約,這是作者要表達他們內心的思想。從前文王被囚禁在羑里,就推演了《周易》;孔子在陳國和蔡國受到困厄,就寫作《春秋》;屈原被懷王放逐,就寫了《離騷》;左丘明眼睛瞎了,這纔有了《國語》;孫臏遭受臏刑之苦,於是研究兵法;呂不韋謫遷蜀地,後世卻流傳着《呂氏春秋》;韓非子被囚禁在秦國,《說難》、《孤憤》才產生;《詩經》三百零五篇,大多是古代的聖賢之人爲抒發胸中的憤懣之情而創作的。這些人都是意氣有所鬱結,沒有地方可以發泄,這才追述往事,思念將來。”於是,終於記述了唐堯以來的歷史,止於獵獲白麟的元狩元年,而從黃帝開始。


我聽到過這樣的說法:一個人如何修身,是判斷他智慧的憑證;能夠自修其身,這是有智慧的憑證。能夠憐愛別人,樂於施捨,這是行仁德的開始。取和予是否得當,這是衡量義與不義的標誌。看一個人對恥辱採取什麼態度,就可以決斷他是否勇敢。建立好的名聲,這是德行的最高準則。志士有這五種品德,然後就可以立足於社會,排在君子的行列中了。所以,沒有什麼災禍比貪圖私利更慘的了。沒有什麼悲哀比傷創心靈更爲可悲了。沒有什麼行爲比使先人受辱這件事更醜惡了,沒有什麼恥辱比遭受宮刑更嚴重了。

我和李陵都在朝中爲官,向來並沒有多少交往,追求和反對的目標也不相同,從不曾在一起舉杯飲酒,互相表示友好的感情。但是我觀察李陵的爲人,確是個守節操的不平常之人:奉事父母講孝道,同朋友交往守信用,遇到錢財很廉潔,或取或予都合乎禮義,能分別長幼尊卑,謙讓有禮,恭敬謙卑自甘人下,總是考慮着奮不顧身來赴國家的急難。他歷來積鑄的品德,我認爲有國士的風度。做人臣的,從出於萬死而不顧一生的考慮,奔赴國家的危難,這已經是很少見的了。

人本來就有一死,但有的人死得比泰山還重,有的人死的卻比鴻毛還輕,這是因爲他們用死追求的目的不同啊!一個人最重要的是不使祖先受辱,其次是不能使身體受辱,其次是不能因自己的臉色不合禮儀而受辱,其次是不能因爲自己的言語不當而受辱,其次是使肢體受扭曲(長跪、被可捆綁)而受辱,其次是穿上囚服受辱,其次是帶上木枷,遭受杖刑而受辱,其次是被剃光頭髮、頸戴枷鎖而受辱,其次是毀壞肌膚、斷肢截體而受辱,最下等的是宮刑了,侮辱到了極點。古書說"刑不上大夫",這句話的意思是說,對於士大夫的氣節,不可不勸勉鼓勵啊(鼓勵士大夫在犯罪以後勇於自殺,自殺就堅守了士大夫的氣節)。猛虎生活在深山之中,百獸就都震恐,等到它落入陷阱和柵欄之中時,就只得搖着尾巴乞求食物,這是人不斷地使用威力和約束而逐漸使它馴服的。所以,士子看見畫地爲牢而決不進入,面對削木而成的假獄吏也決不能接受他的審訊,把思慮計謀定在自我了斷上面。現在我的手腳捆在一起,被木枷鎖住、繩索捆綁,皮肉暴露在外,受着棍打和鞭笞,關在牢獄之中。在這種時候,看見獄吏就叩頭觸地,看見牢卒就恐懼喘息。這是爲什麼呢?這是經過長時間的威逼約束所造成的形勢。事情已經到了這種地步,再談什麼不受污辱,那就是人們常說的厚臉皮了,有什麼值得尊貴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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