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節45/365

      情人節(Valentine's Day)最早可追溯到古羅馬時期,原本是羅馬基督教會總裁聖伯多祿於269年2月14日創立以慶祝聖徒瓦倫丁給戀人和朋友送花禮物的節日。據記載,聖伯多祿曾經出令去京城抓一位用情不專的戀人,因此人們把2月14日定爲紀念瓦倫丁的日子,這便是情人節的由來 。在更新時代,直到14世紀,情人節在歐洲慢慢流行起來,不少男女都習慣在2月14日送花給喜歡的異性,當然這種行爲也只在貴族及上層人士中出現,而且必須經過家庭同意實施。

      當基督教傳播到英國和其他歐洲國家時,情人節的形式不斷更新改變,早在16世紀,英國有了發送情書的行爲,在以色列,人們開始用情人節來紀念猶太教聖母瑪利亞給他們帶來繁榮。

      到了19世紀末,情人節在現代社會中變成了流行活動,許多配火車、舞會或是相親等的活動出現。而20世紀早期,情人節的活動更加多元,當時像戒指、香水、巧克力成了情人節最受歡迎的禮物之一等,情人節一日即可流行全世界。

        遇到對的人,天天都是情人節!我的理解情人節並不是去找一個情人,而是做一個有情的人。對天地有敬畏之情,對蒼生有憐憫之情,對長輩有敬孝之情,對幼小有憐愛之情。在這個物慾橫流的世界上,重要的不在於你有沒有情人,而是在於你是不是一個有情之人!

        情人節讓你我都成爲一個有情之人,溫暖身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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