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執難辯輸與贏

春節復工第一天,在電視上看到這樣一則新聞:北方某城市的一座立交橋上,因爲擁堵緩行,兩轎車發生了小小的剮蹭。事故很小,雙方損失甚微,但因雙方車主都不理智,先是互相指責,破口大罵,後來競然大打出手,結果兩人都頭破血流。

車輛行駛在路上,發生一點小摩擦,暫且不論誰對誰錯,誰違反了交通法規,單就𦘦事雙方毫無理智的爭執、吵架、動手這件事本身就值得反思。

其實,靜下心來想一想,人生在世,人與人之間很少會有什麼不共戴天仇怨,但偶爾之間的小摩擦,卻也是常有之事。

回到前面那則新聞中,當時出警的公安幹警介紹,據統計,幾乎90%的治安、刑事案件,都是因爲小事爭執而引起的。包括在一些離婚案例中,往往都是因爲雙方無休止的各執己見,互不相讓,最終才導致家庭的破裂。

人與人之間的爭執,不外乎是想辯個輸贏。但很多時候,即便是贏了,又贏得了什麼呢?如前所述的兩位車主,就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而言,無論熟是熟非,都有保險公司兜底,即便是自行解決,花的也是小錢。但由此而延伸出來的流血事件,那就誰也成不了贏家。

對於一些非原則性的爭執,最好的處理方法就是不斷告誡自己: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在這方面,我們不妨看看聖者孔子是怎麼做的。

孔子的得意弟子顏回,有一次看到一個買布的人和賣布的人在吵架,買布的說:三八二十三,你爲什麼收了我二十四個錢?

顏回上前勸架:是三八二十四,你錯了,別無理取鬧了。

買布人轉而把怒氣全部發到顏回身上,指着他的鼻子大罵:你算老幾?咱們找孔夫子評理去。

顏回問:如果你錯了怎麼辦?

買布人回答:我錯了就把腦袋給你。你錯了呢?

顏回答:我把帽子、衣衫全給你。

倆人找到孔子。

孔子問明情況,笑着對顏回說:三八就是二十三嘛,你輸了,快把衣帽給人家。

顏回不知道先生葫蘆裏賣的是什麼藥,只好把衣帽交給人家,那人拿了衣帽高興地走了。

待人走後,孔子告訴顏回:說你輸了,只是輸了衣帽;說他輸了,那可是腦袋啊?你說是什麼更重要?再說,跟一個三八二十四還是二十三都分不清楚的人爭高低,即使贏了又如何呢?

明明對方錯了,卻不爭不鬥反而認輸,雖然自己喫點小虧,但別人不受損,在我們的生活中其實也做過很多類似的讓步。比如,上司錯了,你還得忍氣吞聲的服從;父母年紀大了,明知他們的觀點或判斷不對,但也是會順着他們。

有些時候,我們在作出“不得不”讓步的時候,比如在強權或強者面前的不得不忍讓,會有心存不爽的情緒。另一方面,對於那些相對於自己的弱者,也會表現出咄咄逼人,這是人性中的弱點,較強的兩面性落差。

而真正的忍讓應該是發自內心的對事物本質的理解和尊重,是一種不帶負面情緒的接受,當然,更是一種快樂和解脫。

言語上的爭執並不能使我們得到什麼,相反,過激的言語還會讓我們失去平靜解決問題的機會,從而導致更多的麻煩和更嚴重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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