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塗被坑

小寶做夢也沒想到收到了法院用短信傳來的強制執行書,是因幫某人做了伍萬元錢的擔保。

幾年前小寶經不住某人的誘惑,瞞着家人和他的老闆,與某人合夥開了一個機械加工廠,他佔了10%的股份。這事後來被他的老闆知道了,老闆說:“入股可以不能分心。”就這樣小寶對某人的機械加工廠不聞不問,連賺多少錢也不知道。

老闆出於對小寶的關心,說:“最起碼年終要把廠裏的賬目看一下。”當小寶要去查賬時,某人總是以賬目在會計那裏推託。幾年下來一筆糊塗賬,一點也不知道。

三年前,由於廠裏買了一臺大型龍門加工中心,廠裏週轉資金困難。某人提出去銀行貸款二十萬,要小寶作擔保。小寶問他老闆行不行,老闆說:“最好不要作擔保,風險太大了。”因老闆幫別人擔保過,那人玩失蹤,後來上了法院才處理掉的。

小寶認爲反正廠裏有設備,風險不大。小寶與某人去了銀行,卻多擔保了十萬,一共擔保了三十萬,按理當時就可以回絕的,明明講的是二十萬。銀行工作人員拿了借款合同一個勁地叫小寶簽字,小寶相信某人和銀行工作人員糊里糊塗簽了字。

三十萬滿了一年後,老闆勸小寶再也不要去做擔保了,小寶聽了老闆的話,還好沒有去。這三十萬因廠裏借的,某人怕封設備,兩年後歸還了銀行。

小寶直到去年才知道,那時還幫某人個人借款伍萬元擔保簽字。當他與銀行工作人員理論時,他們拿出了他簽字的單據。小寶只怪自己看也不看內容簽了字。

某人個人借的銀行五萬元,遲遲不還銀行,銀行起訴了某人和小寶。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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