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13往事不堪回首(二)

接上篇《烂事总在心头绕

一九七三年我们结婚时小姑子才九岁,婚后七五年我生了大儿子,七六年那时的地震频繁发生,我家的老房子摇摇欲坠,在生活极其艰难的情况下,爱人不得已拆掉了快要倒塌的老房子,另行翻盖,那时少吃没喝,其中所受的艰难困苦自不必说。

盖好房子后家里就已粮尽弹绝,婆婆还闹着要和我们分家另过,咱自知兄弟一个,就家里的每一分花销都得我们负担,多一口锅也得多一份开销。可婆婆死活要另过,说:“我明明做三口人的饭就轻松,怎么非得让我做六口人的饭啊!”听出来是不想给我们做饭吃。(我又何曾吃过一顿现成饭啊?)

拗不过婆婆,爱人就买了两口锅两把刀,几个盘子碗算是分家另过。

公公那时在医院门口里看存自行车,每月除了给队里上交的费用以外,自己倒还有一点抽烟钱,他的邋遢和婆婆的瞎干净,小姑子的任性,时常正吃着饭就一家子打闹起来了。

小姑子比我爱人小十一岁,一个不理事的老爹,一个瞎娘,爱人十七岁就担起了家庭的重担,生活虽然艰苦,但一家人以极端的“爱”对她从小备受呵护,让她惯成一种自私自利、好吃懒做,养尊处优、目无尊长的个性。

还是小姑子和先夫离婚之前,我说过人家:“为了两个孩子,不要走 这一条路,必定是一窝亲。”可人家早已吃了秤砣铁了心,跟着这个吃香的喝辣的,好穿好戴好逛的,哪听的你这劝告,还美其名曰:“我非得在一棵树上吊死啊!”

人各有志,不得强求。再说人家也是三十多的人了,父母都奈何不了,何况咱一个嫂子呢!

回到前面说到小姑子离婚前后跟她现在的男人在外厮混着,几年后生了小儿子,已形成了事实婚姻,前次儿女又都到了婚嫁年龄,才回了他们家。

两人又没有领结婚证,也没有请人啥的,一个队里住着,虽然大家心知肚明,但是有婆婆在,后来逢年过节的只是按姑爷来走动,这男人先前的儿女从来没有来过。

知道和我们不是一路人,他们来了也没有多的话可说,只是大事上有往来。他们两边的女儿结婚,我那时去北京带孙子了,也没有参加,只是我爱人不得不像例行公事一样,去撑了这个尴尬的场面。

文/淡淡的云

2023.2.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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