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論語新解》十二

【原文】有子曰:“禮之用,和爲貴。先王之道,斯爲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

【抄摘】“故禮非嚴束以強人,必於禮得和 ”

【感想】禮的運用,貴在能和。強行推禮,會有違和之道,只講和,不以禮做約束,也是行不通的。禮是爲了以和爲貴,在和的同時,讓雙方對等,不是委屈一方求得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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