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不侍二夫

今天看到一句話,一女不侍二夫,不知各位是怎麼理解的?

按照目前婚姻法,一夫一妻制,一個女人,不能同時跟兩個男人相好,維護法律權威。

我遇到這樣一個情況,有一夫妻開一修理廠,專門修理各種轎車貨車,早幾年丈夫愛上喝酒,每喝必醉,家裏到處污煙瘴氣,妻子曾多次勸阻無效。



就在去年,妻子青認識了大二十退休宏,兩人相見恨晚,正式向丈夫攤牌,可丈夫死活不同意,婚姻走向死亡,只因一快高中畢業的兒子,才維持至今。

像這種情況,與政策法規不相符,但婚姻名存實亡,想要開始一段新戀情,確又瞻前顧後,處在兩難狀態,怎辦呢?

據此不知道,若追尋一段真情實感,真是不易呀!何況來一句:一夫不侍二夫。

束縛何其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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