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是先找,我不會讓你好過

我曾經寫過一篇關於出軌的文章。

大意是:

我們學校的一位副校長和一位女教師通姦被女教師的丈夫發現,本來她的丈夫想要藉此敲詐副校長一筆錢就私了這件事。

但是副校長不是被人隨意捏的軟柿子,不僅不給錢,他還對她的丈夫辱罵恐嚇,最後逼得她丈夫在頭條上舉報副校長。

這件醜事立刻被炒得沸沸揚揚,鬧得滿城風雨。鑑於此事影響面太大,教育局對當事人進行了處罰,雙雙調離我們學校去了其他單位。副校長職稱從一級降到初級,升遷無望,仕途盡毀。而且雙方的婚姻也走到了盡頭。

這個女教師和我是一個村的。當初離婚的時候,女教師已經懷有二胎。可能因爲即將離婚,女教師做了人流。女兒原來說歸男方撫養。

後來女教師思女心切,不時探望女兒,引起前夫不滿。前夫一家可能也認爲有個女兒影響再婚,借這個機會,把女兒的撫養權給了女教師。

女教師的丈夫是個很老實的男人,對面子看的很重。當初有多愛女方,現在就有多恨她。他曾經揚言:只要女方以後先找對象,他就給女方的對象說她是個水性楊花的女人,總之,不會讓女方好過。

現在,這件事已經過去一年多了。女方還沒有再婚的打算,男方卻已經訂婚,準備在這個陰曆的三月結婚。

聽男方的家人說,男方剛找的對象也是個二婚,沒有孩子,長得比女教師還要漂亮高挑,而且也是個教師。

其實吧,男方只是在物流上班,沒有固定工作,長得比較矮。但是他爸是個精明的商人,做生意掙了很多錢,家底比較豐厚。就衝這一點,男方就比較好找對象。

現在,男方又找到了幸福。我想他不會再去計較前妻找不找對象了。畢竟,當初愛也好,恨也好,都成了過去。當下,只有彼此祝福纔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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