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八!妍珍吶,你是真的不懂愛

如果在《黑暗榮耀》中,選出最作的角色,個人認爲非妍珍莫屬。

妍珍擁有別人沒有的運氣。在文東恩復仇前,她擁有讓別人羨慕的順遂人生。形象出衆,屢次觸犯法律,也都靠着母親的關係全身而退,對自己成年後做公衆人物沒有絲毫影響,工作順利、家庭和睦幸福。屬於法律和玄學都有靠山的人。

在愛情方面,縱然她頂着“最惡霸凌者”的頭銜,依舊收穫了全在俊和河道英的愛。前者是從高中就在一起的青梅竹馬,後者堪稱是全劇最完美的男人和理想的老公。

只因妍珍有自己定義的、僵化的人生信條,讓她雖身處愛的包圍中,卻感受不到一絲幸福,只是麻木地過着每一天。哪怕周圍的人一再提醒她“人生就該是流動的成長”,也無濟於事。

哪怕到最後一刻,妍珍也依舊堅持她的不合理信念——人,生而不平等,就該遵守弱肉強食的法則。當成爲霸凌者時,她就是最狠的那個;而當成爲被霸凌者後,也會成爲最“盡職盡責”的那個。

在監獄裏,大姐大讓她播報天氣預報。她沒有任何反抗,還會將囚服打結,弄個稍微時尚的造型,面帶微笑,用最標準的播音姿勢,和像從前一樣柔美的聲音播報,哪怕傷心到淚流滿面,依然會完成播報。

身爲前霸凌者,妍珍是懂霸凌者心態的。反抗、順從,或是盲目地尋求幫助,都無濟於事。所以,她在被霸凌時,會流淚、會傷心,透露出一種與文東恩等人不同的絕望。

妍珍的前半生,稱得上是“老天爺追着餵飯”的前半生,而她後半生的悲劇同樣來自這種“得天獨厚的溺愛”。“溺愛”不會帶來正確的“愛的感知”,還會讓當事者喪失感知自我和他人的能力,成爲一個活在“某個特定系統裏的程序”。

因此,如果從劇中選出一個最不懂愛的人,也非妍珍莫屬。能與她在“不懂愛”方面可以一較高下的人,就是殺掉周汝正父親的殺人犯姜永天。

從人本主義心理學角度講,人有“愛與歸屬”的需求,但妍珍沒有。

劇中的霸凌五人組,全在俊在得知藝率是自己女兒後,費盡心機想要奪回女兒的撫養權;孫明悟在擁有財富後,會向一直暗戀的惠廷告白;惠廷在被全在俊告白後,果斷甩掉自己不愛、但又非常有錢的未婚夫;李莎拉則放任自己沉溺於母親的溺愛中,像個長不大的孩子。

反觀妍珍,雖然父母離異,但父母於她而言是真實存在的,也有戀人和丈夫,還有女兒,是全劇中唯一擁有完整家庭的人,但她的世界裏充斥着叢林法則,沒有愛的蹤影。

造成妍珍不懂愛的人生,可以從以下幾個角度參考。

1.缺愛的成長史

弗洛伊德認爲人一生要完成兩個任務:去愛,去工作。

愛的本質是親密。不知道怎麼去愛的人,也很難在工作中享受到快樂。

在女兒藝率出生之前,“愛”對妍珍來說不是人生的一部分,“工作”是自己實現社會階層進階的手段,“親密”是利益捆綁的結果。

藝率喚醒了妍珍內心深處“愛”的部分,只是她的“舊自我”過於強大,讓新的自我還來不及成長,就先進入防禦階段。在心理角度,任何一種防禦都是加固“舊規則”的契機。

妍珍的母親出場不多,但每次出現都是妍珍出大事的時候,並且很自然地用非法手段掩蓋女兒的過錯。文東恩報警、尹素喜被殺、孫明悟遇害……接二連三的事,形成了妍珍與母親特殊的相處模式。妍珍做了違法的事,母親找申英俊擺平、找神婆消災,責怪妍珍無能。

兩季下來,比起其他母親,妍珍媽媽出鏡並不少,和女兒妍珍同框的機會也很多,但兩個人每次見面都危機四伏,關注點也都不是彼此,而是亟待處理的“麻煩”。

劇中其他的母子或母女,似乎找不出第二對像妍珍母女這樣“有事聯繫”的關係。

周汝正的媽媽,成爲萬千少女心中理想的婆婆;河道英的媽媽不僅時常誇兒子,妍珍出事後還會替兒子教訓兒媳;李莎拉的媽媽全程溺愛;善喜的媽媽大嬸姜賢南,堪稱全劇最矚目的媽媽;甚至兩季下來,只出場兩次的泰旭媽媽,在經營黑色生意之餘,也淨想着給兒子找個好媳婦;尹素喜的媽媽,爲了女兒的堅持;哪怕是最嗜血的文東恩的媽媽,與文東恩在一起時也能呈現出惡的母女關係;妍珍不是個好人,但出事之前是藝率最想成爲的人。

只有妍珍和她的媽媽這對母女,兩人之間看起來沒有任何情感瓜葛。在監獄擦肩而過那場戲中,將這對母女的關係變得具象:妍珍希望得到媽媽的關注和支持,但她的媽媽在自己身陷囫圇時看到女兒,就如同看到陌生人一樣。

或許妍珍的“對底層的人來說,親人才是最具殺傷力的傷害者”理論,就是從媽媽那兒得來。妍珍結局的悲劇在於,經歷了文東恩復仇後,或許也意識到,愛是人的本性,與社會地位和財富無關,只是這份心意在她的媽媽面前,得不到任何正面迴應。

2.對愛的扭曲認知

在第一季,妍珍擔心河道英知道自己的過去後,會離開自己,所以花盡心思隱瞞。到了第二季,河道英知道真相後,選擇站在妍珍這邊。幫她打聽到尹素喜母親的住址,希望她能親自過去道歉;幫她交清了尹素喜的停屍費;組建一支人數衆多的律師團隊,幫妍珍打官司;在妍珍不知道該去哪兒後,雖然還在生氣,但也會開車帶她離開神社……這一切都是在他得知全部真相後做的事。

人本主義心理學家卡爾·羅傑斯說:愛是深深的理解和接納。

河道英對妍珍的感情,如果在第一季時還停留在“穿的少、一身迪奧”的表象時,在第二季則完全表露出作爲丈夫,能給妻子帶來怎樣的庇佑。不同於簡單的溺愛,河道英對妍珍的愛,理性而真誠。

反觀妍珍,她對愛的定義從少年時就已經扭曲。

母親在離婚前,找申英俊幫忙蒐集丈夫出軌的證據。親密關係於她而言,是最不牢靠的,所以她纔會對河道英的律師團冷眼相對。那一刻,那些律師就是“申英俊”,他們一起幫助河道英找對妍珍不利的證據,好讓她淨身出戶。

受媽媽影響,妍珍眼中的“好的親密關係”,是在自己犯罪後,幫自己掩蓋罪行,甚至成爲自己共犯的人,除此之外都是路人。這是內心深處對“自己的建立關係能力”極度不認可的表現之一。

對建立關係這件事,妍珍內心缺失的是安全感,同時帶來了對愛需求的衝突。不是她的“共犯”,她不會信任對方;而如果成爲“共犯”,她就會從心裏看不起對方。女兒藝率本來可以逐漸治癒妍珍對愛的認知缺陷,只是她的特殊身份,對妍珍來說,如同隨時可以爆炸的炸彈,讓她面對河道英時,必須時刻特高警惕。

在親密關係中,看見彼此的不完美還能選擇愛對方,纔是愛的價值。河道英是懂愛的,所以他會在知道真相後,依然會選擇站在妍珍這邊,只是妍珍不懂愛,看不到河道英的愛,也不會明白看到彼此有差異的兩個人依舊喜悅,纔是愛的真諦。

寫在最後:

我們爲什麼會喜歡一段關係?非常喜歡的精神分析師曾奇峯這樣認爲:

在這段關係中,我覺得我很好,然後我就愛上了你。

回到第一季,看河道英當初選擇妍珍的理由:穿的少,還一身迪奧。

這個理由背後,藏着連妍珍自己都意識不到的祕密:

在妍珍眼中,河道英看到了那個可以去愛、可以得到愛的自己。

願每一個想要被愛和希望去愛的人,成爲愛的一部分,不被僵硬的“戀愛守則”禁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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