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0008_20170402_【我是菜鳥】_java的常量

常量代表程序運行過程中不能改變的值。我們也可以把它們理解爲特殊的變量,只是它們在程序的運行過程中是不允許改變的。常量的值是不能被修改的。 常量的語法格式和變量類似,只需要在變量的語法格式前面添加關鍵字final即可。在Java編碼規範中

原创 0007_20170402_【我是菜鳥】_Java 中的變量類型所佔字節數和數據範圍

數據類型 默認值 存儲格式 數據範圍 short 0 2個字節 -32,768到32767 int 0

原创 0005_20170228_【我是菜鳥】_關於Properties類的小筆記

今天在做scjp試題時候,看到這麼一道題:關於引用java運行環境參數的試題。 public class PropertyTest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 args) {

原创 0010_20170402_【我是菜鳥】_java的訪問修飾符

我們在java中經常用到private和public修飾符,這些修飾符的作用和意義是什麼呢?接下來我們就來學習Java 中得訪問修飾符。 訪問修飾符可以用來修飾屬性和方法的訪問範圍。 如圖所示,代表了不同的訪問修飾符的訪問範圍,比如pr

原创 0011_20170402_【我是菜鳥】_java的匿名內部類

匿名內部類,顧名思義,就是沒有名字的內部類。正因爲沒有名字,所以匿名內部類只能使用一次,它通常用來簡化代碼編寫。但使用匿名內部類還有個前提條件:必須繼承一個父類或實現一個接口。 package com.shiyanlou; public

原创 【Linux基礎】001_Linux 目錄結構及文件基本操作

FHS 標準 Linux 的目錄結構說複雜很複雜,說簡單也很簡單。複雜在於,因爲系統的正常運行是以目錄結構爲基礎的,對於初學者來說裏面大部分目錄都不知道其作用,重要與否,特別對於那些曾經的重度 Windows 用戶,他們會糾結很長時間,關

原创 0012_20170405_【我是菜鳥】_java的Override(重寫)

對於Java中的重寫概念,一直忘記,所以把它整理下來。 方法的重寫(Override): 當父類的某個方法不適合於子類本身的特徵行爲時就當重寫父類中應當改變的方法 方法重寫應遵循的原則: 方法

原创 【MYSQL】0001_MYSQL的識別符

數據庫、表、索引、列和別名是識別符。該節描述了在MySQL中識別符的允許的語法。 下面的表描述了每類識別符的最大長度和允許的字符: 除了表內註明的限制,識別符不可以包含ASCII 0或值爲255的字節。數據庫、表和列名不應以空格結尾。在

原创 0006_20170228_【我是菜鳥】_NumberFormat虛擬類的小筆記

NumberFormat類是所有數字格式的抽象基類。此類提供格式化和解析數字的接口。 它的定義: public abstract class NumberFormatextends Format 下面是摘自java API: 若要格式

原创 0003_20170226_【我是菜鳥】_equals與hashCode兩種方法之間的關係

重寫一個類的equals方法後,通常有必要重寫 hashCode 方法, 以維護 hashCode 方法的常規協定, 該協定聲明相等對象必須具有相等的哈希碼。 未完待續……

原创 0009_20170402_【我是菜鳥】_java的運算符的優先級

運算符的優先級是幫助我們在一個表達式中如何對於不同的運算符和相同的運算符,進行正確的運算順序。 運算符的優先級大家在日常生活中通過多多運用自然就熟悉了,不需要特別地去記憶它,下面是木木多年的總結,有些運算符大家可能還認識,先熟悉一下就行了

原创 0002_20170226_【我是菜鳥】_【Java】_HashSet中不能插入相同元素的原因

學習Java集合時,學習到HashSet時說,HashSet中不能插入相同元素。 至於,HashSet是如何判斷兩個元素是否相同的,沒有深入學習。 今天,看了一篇文章,終於是明白了。結論如下:HashSet 判斷兩個對象相等的標準除了要

原创 0004_20170226_【我是菜鳥】_試驗set的去重功能

衆所周知,Set是一個不包含重複元素的 collection。 不能往裏面插入重複的元素。但是,如果先把兩個不相同的元素插入到Set裏,然後,修改其中一個元素中的值,使兩個元素相同,這時Set會怎麼處理? 下面利用scjp中的試題,我做

原创 0001_20170226_【我是菜鳥】_【Java】_Java Character類

    在學習java的過程中,知道基本類型char可以用以下兩種方式來初期化。但是,因爲第二種方式的不直觀,所以,內心一直對其很抗拒。就是不願深入的理解它。故將此問題,留博客爲引,留日後深入學習。 char ch = 'a';ch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