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jQuery:eq()與get()的區別

有很多人都會把這兩種方法搞錯,根據官方文檔可以知道,eq( )返回的是jQuery對象,而get( )返回的則是DOM對象。 以下是官方對eq( )解釋的原文: Given a jQuery object that represent

原创 jQuery:each()和$.each()的區別

1. each(callback) 說明: 以每一個匹配的元素作爲上下文來執行一個函數。 意味着,每次執行傳遞進來的函數時,函數中的 this 關鍵字都指向一個不同的 DOM 元素(每次都是一個不同的匹配元素)。而且,在每次執行函數時

原创 jQuery代碼優化:選擇符篇

毫無疑問,jQuery的獨到之處就是它以集合爲中心的操作。爲了取得DOM對象集合,jQuery利用JavaScript不僅實現了(它誕生時)很多瀏覽器不支持的CSS選擇符,還實現了不少獨到的自定義選擇符,爲在文檔中查找元素提供了極大的便

原创 如何查看智能手機的IP地址

當你試着將智能手機當做媒體中心或者無線文件服務器時,總有一些手機應用和電腦上的應用程序需要知道你手機的IP地址是什麼。在某些系統的智能機上找出IP地址比其他一些系統的智能機要更麻煩一些。本文將針對包括Android、iPhone、Win

原创 JS:appendChild()和insertBefore()

appendChild() 該方法可以將節點添加到給定節點的子節點列表的末尾,並返回對插入的節點的引用。如果所添加的節點是文檔片段,則將文檔片段的全部內容移至該節點的子列表中。 語法 childNode = elementNode.ap

原创 JS:this關鍵字的指向

關於this的指向有兩點判斷原則: 當函數被直接調用時this指向全局對象(window)。當函數被當作某個對象的方法來調用時(即通過“.”或“[]”來調用時),this指向該對象(調用方法的對象)。總結起來就是一句話: 永遠指向其所在

原创 讓IE6實現min-width效果

由於噁心的IE6不支持 min-width 屬性,所以只能採用迂迴的方法來實現。具體有以下四種方法: 方法一: .wrapper { width:auto !important; width:500px; min-width:50

原创 JavaScript中的JSON

JavaScript 是一種通用的編程語言, 從一開始就被作爲Netscape Navigator瀏覽器的頁面腳本執行語言. 它仍然被廣泛的認爲是Java的一個子集, 儘管事實並不是這樣. 它是一種類 Scheme 的語言, 同時有着類

原创 Cocos2d-html5中的座標系統

在cocos2d-html5中,Scene和Layer的默認錨點是(left,bottom),而其它節點(Node)的默認錨點是(center,center)。無論是Layer還是其它節點,其座標原點都是父節點的左下角,即(left,b

原创 各瀏覽器處理空白和換行的差異

所有現代瀏覽器都支持 W3C DOM 規範。不過,瀏覽器之間是有差異的。重要的區別有兩點: 加載 HTML 的方式 處理空白和換行的方式 本文主要講解各瀏覽器處理空白和換行的方式。 IE6、7、8 忽略標籤之間的空白和換行字符。 其它瀏覽

原创 【轉載】各瀏覽器加載資源的方式區別

本文轉載自:各瀏覽器加載資源的方式區別 這個總結來源於一次優化的請求,最初某個頁面的加載十分緩慢,load事件遲遲無法觸發,因此希望可以通過對靜態文件分域名等方式對頁面的外部資源進行優化,拿得load事件儘可能早地觸發。於是我查看了頁面的

原创 JS:放大鏡效果

實現效果: 所用圖片: 代碼: <!DOCTYPE html> <html> <head> <meta charset="utf-8"/> <title>放大鏡效果</title> <meta name="author"

原创 Class.js 源碼

JS 沒有 Class 的概念,而是使用 prototype 來實現繼承機制。基於此,JQuery 的作者 John Resig 提供了一個library ,可以在JS中使用 Class 以及 extend。 /* * Sim

原创 JS:Function類

Function類可以用來創建函數。 語法 var functionName=new Function([arg1,arg2,...,argn,]functionBody); 參數 functionName 創建的函數名稱 [arg1,a

原创 JS對象機制深剖—— new 運算符

其實關於 new 的討論,早有衆多前輩做了先行。然而作爲 JS 對象機制系列的一個重要成員,這一篇不可少,而且按照自己的慣例,我將首先引用語言規範的內容。另外,本篇引用到的規範內容比較多,不過我會做詳細的說明,讀者朋友可自行選擇閱讀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