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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如何創建QuickAction在Android對話 類似於蘋果的效果

官方 Twitter的 Android應用程序的不斷推出新 的Android的UI功能和行爲模式 ,如儀表板,搜索欄,QuickAction和行動吧。 一個有趣的模式是 QuickActions 顯示在上下文行動 列表視圖 。 這種模式實

原创 Effective Java 第 22 條:優先考慮靜態成員類

    嵌套類(nested class)是指被定義在另一個類的內部的類。嵌套類存在的目的應該是爲它的外圍類(enclosing class)提供服務。如果嵌套類將來可能會用於其他的某個環境中,它就應該是頂層類(top-level cl

原创 Effective Java 第 23 條: 請不要在新代碼中使用原生態類型

從jdk1.5版本開始,java就引入了泛型。在沒有泛型之前,從集合中取出的對象都必須經過轉型,才能夠達到使用。在jdk1.5之前,如果往集合中插入了不同類型的對象的話,那麼在遍歷的時候就可能引起運行時轉型失敗。 泛型定義:A class

原创 Effective Java 第5條:避免創建不必要的對象

一般來說,最好是重用對象而不是在每次需要的時候就創建一個相同功能的新對象。重用方式既更加快速,也更爲流行。如果對象是不可變的(immutable)(見第15條),它就始終可以被重用。 作爲一個極端的反面例子,考慮下面的語句: Str

原创 Effective Java 第 20 條: 類層次優於標籤類

有時候,可能會遇到帶有兩種甚至更多種風格的實例的類,幷包含表示實例風格的標籤(tag)域。例如,考慮下面這個類,它能夠表示圓形或者矩形: //Tagged class - vastly inferior to a class hier

原创 Effective Java 第17條:要麼爲了繼承而設計,並提供文檔說明,要麼禁止繼承

        其實在 16 條中說過繼承的缺點:  可能會導致子類很脆弱,如果超類用了自用模式並且沒有提供相關的文檔說明。  後期版本更新中,有可能導致子類實現的方法和超類中同名,從而成爲覆蓋父類方法。 所以設計超類的時候需要注意

原创 Effective Java 第7條:避免使用終結函數

終結函數(finalizer)是不可預測的,通常也是很危險的,一般情況下是不必要的。使用終結函數會導致行爲不穩定、降低性能,以及可移植性問題。當然,終結函數也有其可用之處,我們將在本條目的最後再做介紹;但是根據經驗,應該避免使用終結函數

原创 Effective Java 第 24 條:消除非受檢警告

     用泛型編程時,會遇到許多編譯器警告:非受檢強制轉化警告(unchecked cast warnings)、非受檢方法調用警告、非受檢普通數組創建警告、以及非受檢轉換警告(unchecked conversion warnings

原创 Effective Java 第 15 條: 使可變性最小化

          不可變類只是實例不能被修改的類。每個實例中包含的所有信息都必須在創建實例的時候就提供,並在對象的整個生命週期(lifetime)內固定不變。Java 平臺類庫中包含許多不可變的類,其中有String、基本類型包裝類、

原创 Effective Java 第 21 條: 用函數對象表示策略

有些語言支持函數指針(function pointer)、代理(delegate)、lambda表達式(lambda expression),或者支持類似的機制,允許程序把“調用特殊函數的能力”存儲起來並傳遞這種能力。這種機制通常用於允

原创 Effective Java 第16條 : 複合優先於繼承

   繼承(指的是子類擴展超類,並不包含接口)是實現代碼重用的有力手段,但它並不總是完成這項工作的最佳工具。不適當地使用繼承會導致脆弱的軟件。      與方法調用不同的是,繼承打破了封裝性。換句話說子類依賴於超類中特定功能的實現細節

原创 Effective Java 第 18 條:接口優於抽象類

  Java程序設計語言提供了兩種機制,可以用來定義允許多個實現的類型:接口和抽象類。這兩種機制之間最明顯的區別在於,抽象類允許包含某些方法的實現,接口則不允許。一個更爲重要的區別在於,爲了實現由抽象類定義的類型,類必須成爲抽象類的一個子

原创 Effective Java 第13條 : 使類和成員的可訪問性最小化

轉載地址: http://www.blogjava.net/kuuyee/archive/2013/06/14/400560.html 軟件設計的基本原則之一,就是系統要模塊化,模塊之間只通過他們的API進行通信,一個模塊不需要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