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 195 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已經1996年1月23日國務院第42次 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佈施行 總理 李鵬 1996年2月1日第一條 爲了加強對計算機信息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 195 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已經1996年1月23日國務院第42次 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佈施行 總理 李鵬 1996年2月1日第一條 爲了加強對計算機信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