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 195 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已經1996年1月23日國務院第42次 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佈施行 總理  李鵬    1996年2月1日第一條  爲了加強對計算機信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