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兒子治好了我的暈血

好久沒更新了,今天最好的讚美留給我的鎧甲,我的軟肋,也是我最愛的寶貝。有一次懷着無比忐忑和緊張的心情輕車熟路地來到了口腔醫院,其實今天的心情一開始還是有些輕鬆和愜意的,畢竟勝利在望,想着補完這一顆牙也算取得了階段性勝利了。畢竟前面幾顆牙都很

原创 面癱鍼灸的血淚史——鍼灸遇到過度醫療,臉疼還是心疼?

面癱”這個詞以往我只在熒幕和娛樂頭條看到,說這個人是“面癱臉”,或者XX明星整容失敗,看起來像個“面癱”。以前覺得這只是個笑話,從未想到有朝一日自己會和“面癱”這兩個字扯上關係。5月初的一天,早上洗澡的時候突然頭暈頭疼,以爲是水太熱趕緊衝完

原创 簡書貝現在什麼情況了

日更堅持了414天中斷後就沒有勇氣堅持了,還有11萬簡書鑽用了三個月轉成了貝,然後去了貝殼小島準備交易,中間因爲事情太多把這個事情忘了,突然想起來去看了一下貝殼小島暫停了。真金白銀買回來的貝,現在要如何變現呢?

原创 元宵節,永遠地痛

“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後”,元宵節是一個充滿詩意和溫度的節日。很小的時候我特別嚮往元宵節,因爲有絢麗的煙花,有各式各樣的花燈,有妙趣橫生的字謎遊戲......可是這種期待卻在13年前畫上了休止符,取而代之的是每到元宵節內心難以抑制的痛。直到

原创 《行政法》-----證據補充&證據質證與認證

證據補充(一)一審補充1. 被告;原則上禁止補充,例外時可以 在行政程序完結,行政行爲作出後,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證人收集證據,他們在這個階段所收集的證據原則上不得被用於認定被訴行爲的合法性。但也有例外,如果原告或第三

原创 《行政法》-----延期審理、訴訟中止和訴訟終結 &行政訴訟與民事訴訟合併審理

延期審理、訴訟中止和訴訟終結(一)延期審理:1.應當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2. 當事人臨時提出迴避申請且無法及時作出決定; 3.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鑑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二)中止訴訟:

原创 3月第一天,給重返職場的自己加油

 煙花三月,一個滿載夢想和希望的月份;陽春三月,一個充滿溫情和詩意的季節。大地回春,萬物復甦,在3月的第一天,蟄伏了兩年的我終於重返職場,小傢伙上幼兒園也塵埃落定,我一直擔憂的兩件大事在同一天完成了。3月,真好。雖然我並不是個迷信的人,但有

原创 如何用簡書貝續費會員?

前幾天一直看到有文章說可以用簡書貝續費會員了,想着會員到期了試一下也好。怕立馬付款了,先試了一個月的銅牌會員,結果發現直接付款成功了,呃呃呃~~~求大神指教,幸虧我沒直接續費一年,感覺不用簡書貝好虧的亞子~~

原创 《行政法》-----行政訴訟特別程序

 一、行政首長出庭制(一)情形:行政機關負責人原則上應當出庭應訴;不能出庭的,應當委託行政機關相應的工作人員出庭。【細節1】行政首長,包括行政機關的正職和副職負責人,以及其他參與分管的負責人。【細節2】 行政機關負責人有正當理由不能出庭應訴

原创 堂弟的婚事,成了我們家族的大事

堂弟是二叔家的獨生子,從小就被視爲家族的驕傲,雖然我們這個家族也就那麼幾個人。那個時候條件不好,但是堂弟卻沒有絲毫受到影響。大家把家裏最好的都給了他,就連窮的揭不開鍋的時候爸爸都捨得偷偷塞零花錢給他,怎麼說來着,這可是我們家光宗耀祖的大事呀

原创 《行政法》-----行政訴訟證據制度

 一、舉證責任(一)舉證責任 被告:1.被告承擔證明行政行爲合法的舉證責任。2.被告不提供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提供證據,視爲沒有相應證據。但是,被訴行政行爲涉及第三人合法權益,第三人提供證據的除外(《行政訴訟法》第34條)。3.【 複議維持】

原创 “你身上有細菌,不能抱孩子”。有個控制慾超強的公公,是一種怎樣的體驗?

 婚姻關係中,都說婆媳是天敵。從古至今,婆婆和兒媳之間的鬥爭從未停止過,婆婆覺得兒媳婦是外人搶了自己的兒子,兒媳覺得婆婆不把自己當一家人,所以就有了無休無止的婆媳大戰。婆媳關係不和似乎成了社會普遍的認知,但是在通常的認知中,公公一般都是充當

原创 2021,我的寫作之路還能堅持多久

 我是在2019年的12月份加入簡書,到現在也有400多天了吧,銀牌會員是今年的2/18號到期,我還沒想好到期後到底是續費還是放棄?最初知道簡書是因爲從頭條搜索兼職副業,有人推薦了簡書,當時的想法就是想着可以有一份副業,通過寫作變現。然而,

原创 《行政法》-----行政訴訟程序(2)

第三節審理一、一審普通程序 1.【審理對象】《行政訴訟法》第6條 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對行政行爲是否合法進行審查。2.【複議維持審理對象】《行政訴訟法司法解釋》第 135 條第1款 複議機關決定維持原行政行爲的,人民法院應當在審查原行政行

原创 《行政法》-----行政訴訟管轄法院

管轄法院級別管轄1.【基層法院】《行政訴訟法》第 14 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行政案件。2.【中院】《行政訴訟法》第I條式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行政案件∶(一)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爲提起訴訟的案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