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種常見的開源協議

概述

開源軟件(Open source software)的源代碼對有追求的程序員來說是一無盡的寶藏,此外正確的使用開源軟件,可以提高開發軟件時的效率、提升軟件質量。但是在使用和借鑑開源軟件的時候,我們不得不關心一下它對使用者的諸多限制,比較常見的方式即協議授權(licence),這些協議中明確說明了使用者應該遵循的原則。

現在開源協議衆多,大概有50多種,下面只對幾種常見協議做介紹。
首先看一張總結很好的圖【摘自阮一峯】
這裏寫圖片描述

BSD協議

BSD開源協議是一個給予使用者很大自由的協議。開發者可以自由使用和修改源代碼,也可以講修改後的源代碼作爲開源或者專有軟件再發布。但是有一下幾個要求:

如果再發布的產品中含有源代碼,則在源代碼中必須帶有原來代碼中的BSD協議。

如果再發布的只是二進制類庫/軟件,則需要再類庫/軟件的文檔和版權申明中包含原有代碼中的BSD協議。

不可以用開源代碼的作者/機構名字和原來產品的名字做市場推廣。

BSD 代碼鼓勵代碼共享,但需要尊重代碼作者的著作權。BSD由於允許使用者修改和重新發布代碼,也允許使用或在BSD代碼上開發商業軟件發佈和銷售,因此是對商業集成很友好的協議。而很多的公司企業在選用開源產品的時候都首選BSD協議,因爲可以完全控制這些第三方的代碼,在必要的時候可以修改或者二次開發。

Apache Licence 2.0(Apache-2.0)

Apache Licence是著名的非盈利開源組織Apache採用的協議。該協議和BSD類似,同樣鼓勵代碼共享和最終原作者的著作權,同樣允許源代碼修改和再發布。但是也需要遵循以下條件:

需要給代碼的用戶一份Apache Licence。

如果修改了代碼,需要再被修改的文件中說明。

在衍生的代碼中(修改和有源代碼衍生的代碼中)需要帶有原來代碼中的協議,商標,專利聲明和其他原來作者規定需要包含的說明。

如果再發布的產品中包含一個Notice文件,則在Notice文件中需要帶有Apache Licence。你可以再Notice中增加自己的許可,但是不可以表現爲對Apache Licence構成更改。

使用這個協議的好處是:

永久權利 一旦被授權,永久擁有。

全球範圍的權利 在一個國家獲得授權,適用於所有國家。假如你在美國,許可是從印度授權的,也沒有問題。

授權免費 無版稅, 前期、後期均無任何費用。

授權無排他性 任何人都可以獲得授權

授權不可撤消 一旦獲得授權,沒有任何人可以取消。比如,你基於該產品代碼開發了衍生產品,你不用擔心會在某一天被禁止使用該代碼

Apache Licence也是對商業應用友好的許可。使用者也可以再需要的時候修改代碼來滿足並作爲開源或商業產品發佈/銷售。

GPL

我們很熟悉的Linux就是採用了GPL。GPL協議和BSD, Apache Licence等鼓勵代碼重用的許可很不一樣。GPL的出發點是代碼的開源/免費使用和引用/修改/衍生代碼的開源/免費使用,但不允許修改後和衍生的代碼做爲閉源的商業軟件發佈和銷售。這也就是爲什麼我們能用免費的各種linux,包括商業公司的linux和linux上各種各樣的由個人,組織,以及商業軟件公司開發的免費軟件了。

GPL協議的主要內容是只要在一個軟件中使用(“使用”指類庫引用,修改後的代碼或者衍生代碼)GPL 協議的產品,則該軟件產品必須也採用GPL協議,既必須也是開源和免費。這就是所謂的”傳染性”。GPL協議的產品作爲一個單獨的產品使用沒有任何問題,還可以享受免費的優勢。

由於GPL嚴格要求使用了GPL類庫的軟件產品必須使用GPL協議,對於使用GPL協議的開源代碼,商業軟件或者對代碼有保密要求的部門就不適合集成/採用作爲類庫和二次開發的基礎。

其它細節如再發布的時候需要伴隨GPL協議等和BSD/Apache等類似。

LGPL

LGPL是GPL的一個爲主要爲類庫使用設計的開源協議。和GPL要求任何使用/修改/衍生之GPL類庫的的軟件必須採用GPL協議不同。LGPL允許商業軟件通過類庫引用(link)方式使用LGPL類庫而不需要開源商業軟件的代碼。這使得采用LGPL協議的開源代碼可以被商業軟件作爲類庫引用併發布和銷售。

但是如果修改LGPL協議的代碼或者衍生,則所有修改的代碼,涉及修改部分的額外代碼和衍生的代碼都必須採用LGPL協議。因此LGPL協議的開源代碼很適合作爲第三方類庫被商業軟件引用,但不適合希望以LGPL協議代碼爲基礎,通過修改和衍生的方式做二次開發的商業軟件採用。

GPL/LGPL都保障原作者的知識產權,避免有人利用開源代碼複製並開發類似的產品

MIT

MIT是和BSD一樣寬範的許可協議,源自麻省理工學院(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MIT),又稱X11協議。作者只想保留版權,而無任何其他了限制。MIT與BSD類似,但是比BSD協議更加寬鬆,是目前最少限制的協議。這個協議唯一的條件就是在修改後的代碼或者發行包包含原作者的許可信息。適用商業軟件。使用MIT的軟件項目有:jquery、Node.js。
MIT與BSD類似,但是比BSD協議更加寬鬆,是目前最少限制的協議。這個協議唯一的條件就是在修改後的代碼或者發行包包含原作者的許可信息。適用商業軟件。使用MIT的軟件項目有:jquery、Node.js。

MPL (Mozilla Public License 1.1)

MPL協議允許免費重發布、免費修改,但要求修改後的代碼版權歸軟件的發起者 。這種授權維護了商業軟件的利益,它要求基於這種軟件的修改無償貢獻版權給該軟件。這樣,圍繞該軟件的所有代碼的版權都集中在發起開發人的手中。但MPL是允許修改,無償使用得。MPL軟件對鏈接沒有要求。

EPL (Eclipse Public License 1.0)

EPL允許Recipients任意使用、複製、分發、傳播、展示、修改以及改後閉源的二次商業發佈。
使用EPL協議,需要遵守以下規則:

當一個Contributors將源碼的整體或部分再次開源發佈的時候,必須繼續遵循EPL開源協議來發布,而不能改用其他協議發佈.除非你得到了原“源碼”Owner 的授權;

EPL協議下,你可以將源碼不做任何修改來商業發佈.但如果你要發佈修改後的源碼,或者當你再發布的是Object Code的時候,你必須聲明它的Source Code是可以獲取的,而且要告知獲取方法;

當你需要將EPL下的源碼作爲一部分跟其他私有的源碼混和着成爲一個Project發佈的時候,你可以將整個Project/Product以私人的協議發佈,但要聲明哪一部分代碼是EPL下的,而且聲明那部分代碼繼續遵循EPL;

獨立的模塊(Separate Module),不需要開源。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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