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數分解成連續整數之和的方法

 

定理:一個數如果可以表示成爲連續的正整數之和的形式,則必定包含大於1的奇因子

 

證明:如果一個數m可以表示成爲 a+(a+1)+,...,+(a+k)

         則m=(a+a+k)*(k+1)/2;因爲 a+a+k-k-1=2*a-1爲奇數,所以m必然包含一個奇因子。

 

表示法:對於每一個正整數,可以表示成爲(奇因子個數)個連續整數的表示。對於每一個奇因子2*k+1,都可以表示成爲m=(2*k+1)*n的形式,則m可以表示爲範圍(n-k,n+k)內的整數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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