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4種”情緒對象“

      情緒本來是沒有對象的,因爲它就是一個人具有的本能反應之一,它完全是由這個人來產生,控制,以至於消除的。但是,在我們的生活,除非你是聖人,否則你的情緒是很難被自己完全地掌控的。人往往被外界的美醜善惡所左右,而我們的情緒也隨着這些落差與變動開始不穩定。而這裏,我把這四種不同的,能夠引起我們情緒波動的事物或者說是“對象”歸一下類,以便自己更加清楚情緒的反應規律,進而更好地做到情緒管理。

      有一個管理學家對於情緒的分析我是很贊同的。他說,情緒本來就沒有好壞之分,它只是你身體機能的一個客觀反映,也是我們認識自我的一個信號燈。而那些認爲情緒是有錯的人,本身就是不負責任的,因爲任何事情的結果都只是四個字:自作自受。這就和抱怨中華文化之糟粕,卻從未認真的去了解這種文化,進而分析自己的人是一樣的。那麼,人活在這個世界上,情緒的客觀存在與波動我們首先是必須去接受的,也正因爲有着這種變化,我們才能真正的體會到生活的原汁原味。

      情緒對象在我看來,主要是有四種,分別是物,事,人,我。下面就每一個對象來進行一些思考吧。

      首先是物了。佛說,無欲則剛,我想,很大一部分說的就是物慾吧。在現實生活中,我們要真正做到這個沒有物慾的境界是不可能的,而就算做到了那也是可悲的,因爲一個人要是基本的物慾都沒了,那他的生活也肯定是毫無生氣的。金錢,榮譽這些都是我們所追求的,但說到底,他們也只是我們的一種工具罷了。而現在我們的悲哀就在於,人本身是發明工具,操作工具的,而最後卻都淪爲了工具的奴隸。這不是在反對什麼,這只是在闡述一個事實。當然,有人說,當奴隸沒什麼不好啊,起碼自己的生活有了很大的改觀。是的,我不是諷刺或者反對,甚至我在寫這些文字的時候,我自己就是計算機的奴隸,因爲沒有它網都上不了,更別提寫博文了。我所要提的就是,當我們因各種物慾而情緒不穩定時,我們應該客觀分析一下,這樣到底值不值得。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盡還復來。當我們在吟唱這首詩歌的時候,我們應該摻入更多的思考成分,而不是搖頭晃尾,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對於這點,我自己必須做出一些反省。以前自己鬱悶生氣時就喜歡一衝動的打着不想見到某些人的旗號把某個自己喜歡的對自己有一定的幫助論壇給註銷掉,而這是不應該的。因爲論壇你註銷了他還是存在,而那些自己所謂的不想見到的人也還是過着自己的正常生活,這樣做的後果只有一個,自己少了一個瞭解別人生活,和別人交流的機會。總之,物是工具,我們追求是用它來享受生活,來追求生活的。我們不該被其所牽絆,而我們的情緒更不應該去爲這些東西注入太多的依賴。

      其次要說的就是事。每個人都渴望取得成就感,實現自己人生的理想與抱負。這固然是好的,但是我們很多時候卻被這些所謂的事情所影響。有人說,自己一定要怎樣怎樣,表面上看這是很振奮人心的,而事實上多數情況下他只是在給自己添加情緒負債。自己認真的想了想,大概可以把這種影響產生的原因分爲兩大類:1.認識不清所造成。很多時候我們規劃的時候不理性不客觀的,我們明明知道很多問題與困難是很難避免的,卻還是一味地意淫,幻想自己一帆風順,最後名利雙收。而到事情中途問題都暴露出來的時候,感覺猝不及防,於是感時傷懷,怨天尤人,一蹶不振,這是很不應該的。2.動機不“純”。這兒所說的純,並不是說清高,或者自命不凡的意思,而是說,出發時便對沿路的風景做了太多的假設。當我們期望太高,即使現實已很好,但還是會達不到我們設想中的那個高度。(雖然那個高度事實上可能根本就沒人能夠得着!)這是很容易使自己失望的。有時候自己跟同學好友一起討論人生的追求時,自己很多時候對別人的觀點是不敢苟同的。當然,沒有什麼對與錯,每個人都自己的處境與考慮的出發點,得出結論自然會不一樣。自己覺得,人的享受,其實不單是在物質方面,更應該體現在一種精神的層面。而這種體現,只有在自己爲理想而奮鬥的時候纔會真切的感受到。從鷹擊長空,翱翔九天,以至品味孤獨,反求諸己,這都應該是一種超越自我的方式。我們有信仰,也需要這種對成功本能渴望。但是我們還需基於理性,認真去面對現實,分析問題,進而有條不紊的去實現,這樣在遭遇挫折時不會被其所嚇倒,在獲得成功時不會被其衝昏頭腦,因爲你看重的是因,是這件認真去做這件事情的一個過程的體驗,而非簡單結果。當自己把自己感動的時候,我想,這就是一種很大的收穫,也是一種相當高的人生體驗吧。

      然後要說的就是人了。人都有七情六慾,而作爲一個羣居性動物,對他人的依賴是在所難免的。我們生活中這種人與人之間的情緒對抗是數不勝數,隨處可見的。幸福,吵架,感恩,報復,這都是天天在上演的。當然,還是必須重申一點,這些情緒本身都是沒有對與錯的,只是人的表達情緒的方式不是那麼的合理罷了。而別人之所以能引起我們強烈的情緒反應,往往是因爲我們對別人賦予了過高的期望,或者對要求別人做太大的讓步與改變。有人說,別人使你很幸福,那應該不算是壞事。確實,一個人能被人愛確實應該珍惜,但是這不應該成爲你完全依賴於他的理由。人首先必須獨立起來,當然這個很難,但獨立並不等於隔離,總之,自己要做的不是去走完全依賴或者完全閉塞這兩個極端,而是去認清本我與非我的關係,進而能夠維持一種關係的健康發展。而從這點來看,我想,也只有在這種理性的支持與引導之下,自己才能夠承受的起這種愛。寵辱不驚,對於別人自己是無法控制,他的行爲方式與行爲準則肯定是與自己不同的,我必須去接受,去尊重。而一個人要改變自己都是很難的,那也就不應該去要求別人改變太多。這也應該算是一個由外及內的修身之道吧。

       最後要說的就是“我”了。常言,人最大的敵人就是自己。這不是沒有道理的。而我還想加一句,人最好的朋友也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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