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技術中的倫理問題

  前言:從2012年開始,大數據(big data)一詞越來越多地被提及,人們用它來描述和定義信息爆炸時代產生的海量數據,並命名與之相關的技術發展與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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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現今的社會,大數據的應用越來越彰顯他的優勢,它佔領的領域也越來越大,電子商務、O2O、物流配送等,各種利用大數據進行發展的領域正在協助企業不斷地發展新業務,創新運營模式。有了大數據這個概念,對於消費者行爲的判斷,產品銷售量的預測,精確的營銷範圍以及存貨的補給已經得到全面的改善與優化。但是,任何事物都是有兩面性的,大數據在爲我們的生活提供便捷的同時,其中潛在的倫理問題同樣值得我們每個的思考!


事例

  NO.1 2012年2月16日《紐約時報》發表一篇文章,報道Target公司有一個分析項目,可確定一位顧客何時懷孕,並將購買與妊娠有關的物品的優惠券送給其中一位少女,該少女父親得知後非常惱怒,痛罵該公司經理。Target公司是通過鑑定購物模式來確定某一顧客懷孕,然後將優惠券送給她,然而這種挖掘數據的做法引起人們憤怒,因爲它泄露了非常私密的信息。


  NO.2 賽門鐵克公司2013年4月15日發佈了第十九期《互聯網安全威脅報告》(ISTR)。報告揭示,2013年數據泄露事件的數量較上一年增加62%,大規模數據泄露事件從2012年的1起增至8起,導致超過5.52億個身份信息被泄露,這表明網絡犯罪給消費者和企業都帶來了嚴重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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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看到,隨着大數據來臨,企業和政府部門甚至個人都可能掌握大量數據,但隨之而來的,可能是企業爲了實行精準營銷,私自分析顧客的私人信息,甚至騷擾顧客,給顧客帶來不便與煩惱;也可能給了網絡犯罪者一個可趁之機,通過網絡攻擊竊取企業和他人信息,轉而向不法組織兜售。


名家看法

大數據的判斷過於冰冷
  “大數據系統只是算法,它並不懂得法律,如果它根據數據判定這些人不適合申請貸款或工作時,就會在法理上違反無罪推定原則。”渥太華大學教授科爾說道。
易被操控
  數據往往比人們想象的更易被操控。據Target前經理表示,公司管理部門曾嘗試通過收集分析顧客問卷打分表以期提升顧客滿意度,然而此舉卻造成員工僞造客戶信息以誇大自己的工作表現。


  最後,再引用前任珠海格力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董明珠的一句話“大數據有利有弊,對格力來說,提高了企業的速度和效率,還起到了很完整的產業鏈監控,但大數據也存在安全的問題,數據泄露對企業和個人都將造成損害,不過不能因爲有小偷,我們就不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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