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JAX的七宗罪

2005.2.18,Jesse James Garrett 的一篇A New Approach to Web Applications引出了AJAX這個web界的新名詞。加上新寵兒在降生下來就和足球名隊阿賈克斯Google Suggest  Google Maps這些大腕息息相關,不想出名都難啊。但似乎人們給與AJAX的期望有點太高了,甚至有人提出了用AJAX取代Java Applet和Flash。不知Flickr是不是也聽到這種呼聲才把自己的Flash UI轉向了普通的Javascript。AJAX是個偉大的東西,它是在不創造新技術的前提下誕生的一個標準,憑這一點就能招來大批的狂熱追隨者,AJAX看起來更像是楊過和小龍女練得玉女素心劍一樣,分開來沒有什麼破壞力,但是二者合一就威力無比。

罪之一:對搜索引擎的支持不好;這其實更像一個大大的諷刺,AJAX的鼻祖是Google,但卻對Google自己支持最不好了,GMail主界面除過Top和Bottom外沒有一個鏈接就是最形象的諷刺了。雖然Mail本身是個私人的應用系統,但這個無鏈接的設計界面恰恰給AJAX開了個壞頭。Flash也有同樣有這個毛病。沒有鏈接的web就像森林中迷路的羔羊,這句看似廣告語,其實是web設計的根本原則。

罪之二:編寫複雜、容易出錯; javascript本是是個輕量級的小東西,現在被強迫重用起來,負擔可想而知。javascript對OOP的支持很少,這就限制了javascript代碼的可重用可封裝等等,從Google Mpa還是其他一些應用中能看到的都是無數的<script src="..."></script>這樣的文件包含,這些除了讓程序員頭昏的更快點,一點好處都沒有。更可怕的是在javascript中竟然沒有一款順手的Debug軟件,很多寫js的老手到今天還是用最原始的alert("")來調試,splinetech JavaScript HTML Debugger 算是一個看起來還像個樣子的調試器吧,可惜不是免費的,幾十大刀讓我這種窮人只能望而生嘆了。

罪之三:冗餘代碼更多了; 和上面說的差不多,層層包含js文件是AJAX的通病,再加上以往的很多服務端代碼現在放到了客戶端,所以每次打開一個頁面會包含很多的無用的js文件也一同下載下來。雖然寬帶越來越普及,但是減少代碼冗餘還是每個web設計者的必修課。

罪之四:破壞了Web的原有標準; 什麼叫破壞web標準?<span onclick="location.href='detail/';">點擊查看全部</a>,這就是破壞了web標準。好好的A標籤放着不用,偏要用span。這種例子很多,flickr中的標題單擊後可以更改,這雖然(也包括我)是大家一致叫好覺得方便的設計,但同時這也是歧義了web元素本身的含義,物是人非這個詞不知道用的合不合適?

罪之五:缺少一個沒有標準之爭、沒有back和history的瀏覽器;哈哈,這句話語有點諷刺意義。現在的瀏覽器市場,不管是IE還是FireFox還是Opera等等。瀏覽器和瀏覽器之間的差異一直都是web設計者心中永遠的痛,支持的css不一樣,支持的客戶端腳本不一樣,有的竟然連客戶端腳本的用法都有不同。這讓程序員非常苦惱,最明顯的就是調用xmlhttprequest了,req=(window.XMLHttpRequest)?new XMLHttpRequest():new ActiveXObject("Microsoft.XMLHTTP");這段創建xmlhttp對象的代碼就是爲了適應IE和非IE兩天陣營的瀏覽器的經典例子。說是沒有back和沒有history的瀏覽器,這也是一個諷刺,主要是指在AJAX下點擊鏈接是不Redirect頁面,所以不存在後退和前進了,同樣,沒有後退和前進也就無存找瀏覽歷史紀錄了。back和history存在的根本就是url的改變,在AJAX下人們發現不改url也同樣能達到內容改變這個酷酷的特點,何樂而不爲呢?look http://www.dux2005.org/http://www.zagodesign.com/,我承認這兩個站確實做得非常棒,但除了酷酷的感覺外,毫無用處。

罪之六:XML只是用來打幌子; xml從誕生那天起就被一致看好,大有非xml不娶之勢,我想Jesse James Garrett也是爲了趨於流行才把xml強行加入ajax的吧。xml有一個致命的缺點,那就是加載的資源耗費,這好像是所有平臺下xml的通病。google map雖然是Jesse James Garrett推薦的AJAX的品牌代言人,但是gmap並沒有用xml,而是用了原生的javascript數組,我自己在用AJAX從服務端傳回數據時也從來不用XML,因爲它讓我更繁瑣讓系統更慢。服務端首先要調用xml對要傳輸的數據進行封裝,客戶端得到數據後再調用xml進行解析,簡直是畫蛇添足。AJAX的一個重要特點是要身法輕盈,數據的傳輸儘量單一和簡陋,如果確實需要傳輸大量複雜的數據,也應該通過多次調用傳回。

罪之七:世界這麼大卻找不到自己的家 AJAX適用於什麼?能幹什麼?能帶來什麼?在網站上用AJAX那是笑話,除非像Google Map和Flickr這樣的專業領域的網站外,普通網站根本沒必要用這個技術;在龐大的企業應用市場估計還能有AJAX的一點容身之地,不過在MS、SUN不會看着AJAX這個野孩子來在他們的地盤上撒潑的,如果大家都用AJAX,那java給誰賣?.net給誰賣?所以AJAX在企業應用也不是長久之地。所以,AJAX現在找不到自己合適的位置是個很大的尷尬。疑病亂投醫,最近把AJAX的矛頭指向Flash和Applet就是一個例子。當然,我也不是要把AJAX扁的一無是處,我本人就非常喜歡這門技術,它能讓web設計者的眼球更加寬廣,讓一些大膽的設計成爲現實,但是我也會很冷靜的小心翼翼的利用這個利器,利器雖好,一不留神刺傷的是自己。

PS:這篇文章是昨晚寫的,今早卻神奇般的從網上看見了一篇文章Ajax: 99% Bad,文章是針對2000年那片著名的Flash: 99% Bad 寫的,其中的觀點和我所說的七宗罪中的幾宗相似。

 

駁“AJAX 的七宗罪”

我不帶任何主觀色彩來評一下這個所謂的 “AJAX 的七宗罪”。

1、連帶着 Flash 和 Ajax 一塊罵了。 引用:沒有鏈接的web就像森林中迷路的羔羊,這句看似廣告語,其實是web設計的根本原則。這句“原則”至少我並不知道,因此看起來不過就是一句廣告語而已。我的原則是 Web 應用首先需要對於最終用戶友好,然後才需要考慮對於搜索引擎友好。你使用 HTML FORM 提交的數據也是沒有鏈接的,這些數據可以被搜索引擎搜索到嗎?換句話說,可以添加在鏈接 URL 中的只有通過 GET 方法發送的請求。搜索引擎難道連使用 POST 方法提交的 FORM 數據都能搜索到嗎?如果搜索引擎能搜索到這些數據,搜索引擎搜索到同樣通過 HTTP 協議以明文形式發送的 XML 數據難道是很困難的事情嗎?

必須要考慮對於搜索引擎友好的應用也是有限的。你以爲 Google 真的沒有辦法解決這些問題嗎?太小看 Google 了吧?

2、這個作者顯然很少做 JavaScirpt 開發,以至於說出這樣沒有調查的話來: 引用:更可怕的是在javascript中竟然沒有一款順手的Debug軟件,很多寫js的老手到今天還是用最原始的alert("")來調試,splinetech JavaScript HTML Debugger 算是一個看起來還像個樣子的調試器吧,可惜不是免費的,幾十大刀讓我這種窮人只能望而生嘆了。M$ Visual InterDev、Office 2003 中帶的 Script Debugger 都是非常好用的調試工具。如果不願意花錢買這些工具,還可以使用 Mozilla 開發的 Venkman,調試功能已經非常完善了。說 JS 沒有很好的 IDE 是實情,說 JS 沒有很好的調試工具簡直是天大的笑話。

3、引用:和上面說的差不多,層層包含js文件是AJAX的通病,再加上以往的很多服務端代碼現在放到了客戶端,所以每次打開一個頁面會包含很多的無用的js文件也一同下載下來。雖然寬帶越來越普及,但是減少代碼冗餘還是每個web設計者的必修課。完全是沒有調查的胡說,如果通過不同的文件對於 JS 代碼進行了認真的組織,將 JS 函數分到很多小文件中,一個頁面僅僅只需要加載它自己使用到的 JS 文件,何來冗餘代碼之說?

4、 引用:什麼叫破壞web標準?<span onclick="location.href="/detail/";">點擊查看全部</a>,這就是破壞了web標準。好好的A標籤放着不用,偏要用span。這種例子很多,flickr中的標題單擊後可以更改,這雖然(也包括我)是大家一致叫好覺得方便的設計,但同時這也是歧義了 web元素本身的含義,物是人非這個詞不知道用的合不合適?這僅僅是一個具體應用中的用法,居然也歸到了 Ajax 頭上,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這裏如果簡單地將 span 換成 a 難道不是很容易的事情嗎?如果使用 a 就不能使用 onclick 了嗎?按照作者的想法,似乎所有的 a 都應該只能是簡單鏈接,不能加上 onclick,加上 onclick 就變成了 Ajax,就觸犯了天條,破壞了 Web 標準。況且給 span 加上一個 onclick 居然就上綱上線到破壞 Web 標準的層次,我研究 Web 標準這麼多年,也沒有看出究竟破壞了哪一款哪一條的 Web 標準。Web 標準中什麼地方規定只允許使用 a,不允許使用 span 來實現了?況且在最新的 XHTML 1.2 標準中,a 已經變成了一個不推薦使用的標記。什麼是 Web 標準,什麼是破壞 Web 標準?回去翻翻書吧。

5、引用:瀏覽器和瀏覽器之間的差異一直都是web設計者心中永遠的痛,支持的css不一樣,支持的客戶端腳本不一樣,有的竟然連客戶端腳本的用法都有不同。這讓程序員非常苦惱,最明顯的就是調用xmlhttprequest了,req=(window.XMLHttpRequest)?new XMLHttpRequest():new ActiveXObject("Microsoft.XMLHTTP");這段創建xmlhttp對象的代碼就是爲了適應IE和非IE兩天陣營的瀏覽器的經典例子。說是沒有back和沒有history的瀏覽器,這也是一個諷刺,主要是指在AJAX下點擊鏈接是不Redirect頁面,所以不存在後退和前進了,同樣,沒有後退和前進也就無存找瀏覽歷史紀錄了。back和history存在的根本就是url的改變,在AJAX下人們發現不改url也同樣能達到內容改變這個酷酷的特點,何樂而不爲呢?我提到過多次《網站重構》,這本書要解決什麼問題?femto 開始讀了嗎?曾經產生過讀這本書的慾望嗎? 創建 XMLHTTP 對象的不同語法只是一個非常小的問題,這是在 XMLHTTP 沒有被完全標準化之前的暫時問題。現在基於 Web 標準做開發,必須要寫針對不同瀏覽器的代碼片斷的場合已經非常少了,封裝這些差異的 JS 庫網上也已經有很多了。 無法利用 back/history 的問題在 Google Maps 中是使用 IFrame 來解決的,這個問題我在 BEA User Group 的演講中已經說過了。

6 引用:xml有一個致命的缺點,那就是加載的資源耗費,這好像是所有平臺下xml的通病。google map雖然是Jesse James Garrett推薦的AJAX的品牌代言人,但是gmap並沒有用xml,而是用了原生的javascript數組,我自己在用AJAX從服務端傳回數據時也從來不用 XML,因爲它讓我更繁瑣讓系統更慢。服務端首先要調用xml對要傳輸的數據進行封裝,客戶端得到數據後再調用xml進行解析,簡直是畫蛇添足。致命嗎?我做了這麼多瀏覽器端的 XML 開發,爲什麼至今沒有感受到?Google Maps 服務器端傳給客戶端的數據就是不折不扣的 XML,其它的開發人員還可以對這個 XML 進行定製加入自己的數據。Google Maps 還在客戶端幾個功能上使用了 XSLT。說 Google Maps 沒有使用 XML,要不要我把我親自整理過的 Google Maps 客戶端的代碼發給你你才能閉嘴?

7、 引用:AJAX適用於什麼?能幹什麼?能帶來什麼?在網站上用AJAX那是笑話,除非像Google Map和Flickr這樣的專業領域的網站外,普通網站根本沒必要用這個技術;在龐大的企業應用市場估計還能有AJAX的一點容身之地,不過在MS、 SUN不會看着AJAX這個野孩子來在他們的地盤上撒潑的,如果大家都用AJAX,那java給誰賣?.net給誰賣?所以AJAX在企業應用也不是長久之地。所以,AJAX現在找不到自己合適的位置是個很大的尷尬。疑病亂投醫,最近把AJAX的矛頭指向Flash和Applet就是一個例子。又是一番奇談怪論。說大公司不會使用 Ajax 完全是主觀臆測。事實上,大量使用客戶端 JS 的大公司包括以下這些: Macromedia:在 Dreamweaver 產品中包括了大量的 JS 代碼。 Oracle:很多產品都使用了 JS,目前對於 Ajax 很感興趣。這個消息是我在深圳 Oracle 做開發的一個朋友親口告訴我的。 SAP:早在很多年以前,SAP 就在其產品中大量使用了 JS+XMLHTTP 的技術,僅僅是 SAP 沒有炒做這個概念而已。說 Ajax 不適合企業應用,SAP 是靠做什麼吃飯的? Google:我已經不需要再說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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