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ala基礎應用(2)- 類和對象

Scala基礎應用(2)- 類和對象

本章主要講解類,伴生類,及對象相關知識

1. 類

  • 樣式

    class 類名 (構造參數) {
        def this(參數1: 類型, 參數2:類型...) = {} //輔助構造函數
        變量,方法函數定義
    }
    
    類變量或方法缺省是public的,還可以聲明爲private,protected
    另外,如果類只有構造函數,可以省略大括號
    重載使用override    

2. 伴生類

由於類定義不支持聲明爲靜態的類或方法,變量, scala裏使用伴生類來實現靜態方法

  • 樣式

    object 類名 {
        變量,方法函數
    }
    
    伴生類一般聲明爲與它名稱相同的類在一個文件,類與伴生類可以互相訪問私有成員
    由於伴生類實現靜態功能,所以沒有構造函數

3. 檢查先決條件

  • 樣式

    require (條件)
    如果條件爲真,則繼續執行,否則拋IllegalArgumentException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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