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js函數對象(Function Object)

  可以用function關鍵字定義一個函數,對於每個函數可以爲其指定一個函數名,通過函數名來進行調用。這些都是代碼給用戶的印象,而在JavaScript解釋執行的時候,實際上每個函數都是被維護爲一個對象,這就是本小節將要介紹的函數對象(Function Object)。
  函數對象與其它用戶所定義的對象有着本質的區別,這一類對象被稱之爲內部對象,例如日期對象(Date)、數組對象(Array)、字符串對象(String)都是屬於內部對象。換句話說,這些內置對象的構造器是由JavaScript本身所定義的:通過執行new Array()這樣的語句返回一個對象,JavaScript 內部有一套機制來初始化返回的對象,而不是由用戶來指定對象的構造方式。
  在JavaScript中,函數對象對應的類型是Function,正如數組對象對應的類型是Array,日期對象對應的類型是Date一樣,可以通過new Function()來創建一個函數對象,也可以通過function關鍵字來創建一個對象。爲了便於理解,將函數對象的創建和數組對象的創建來比較。

先看數組對象:下面兩行代碼的作用是一樣的,都是創建一個數組對象myArray:

var myArray=[];

//等價於

var myArray=new Array();

同樣,下面的兩段代碼也是等價的,都是創建一個函數myFunction:

function myFunction(a,b){
return a+b;
}

//等價於

var myFunction=new Function("a","b","return a+b");

  現在上面的代碼還有些難以理解,但是通過和構造數組對象語句的比較,可以清楚的看到函數的對象本質,前面介紹的函數聲明是上述代碼的第一種方式,而在解釋器內部,當遇到這種語法時,就會自動構造一個Function 對象,將函數作爲一個內部的對象來存儲和運行。從這裏也可以看到,一個函數對象名稱(函數變量)和一個普通變量名稱具有同樣的規範,都可以通過變量名來引用這個變量,但是函數變量名後面可以跟上括號和參數列表來進行函數調用。
  也許不會有人通過new Function()的形式來創建一個函數,因爲一個函數體通常會有多條語句,如果將它們以一個字符串的形式作爲參數傳遞,那麼代碼的可讀性會非常的差。下面介紹一下其使用語法:

var funcName=new Function(p1,p2,...,pn,body);

參數的類型都是字符串,p1 到pn表示所創建函數的參數名稱列表,body表示所創建函數的函數體語句,而funcName就是所創建函數的名稱了。可以不指定任何參數創建一個空函數,不指定funcName創建一個無名函數,當然那樣的函數什麼用處都沒有。需要注意的是,前面說p1 到pn是參數名稱的列表,這意味着p1不僅僅只能代表一個參數,它也可以是一個逗號格開的參數列表,例如下面的定義是等價的:

new Function("a", "b", "c", "return a+b+c")
new Function("a, b, c", "return a+b+c")
new Function("a,b", "c", "return a+b+c")

JavaScript引入Function類型並提供new Function()這樣的語法來創建函數並不是毫無意義的,在後面可以看到,函數作爲一個對象,它本身就可以具有一些方法和屬性,而爲函數
對象添加屬性和方法就必須藉助於Function這個類型。
  現在已經認識到了函數的本質,它其實是一個內部對象,由JavaScript解釋器決定其運行方式。通過上述代碼創建的函數,在程序中可以使用函數名進行調用。於是在本節開頭列出的函數定義問題也得到了解釋:它們都是創建函數對象的正確語法。注意直接在函數聲明後面加上括號就表示創建完成後立即進行函數調用,例如:

var i=function (a,b){
return a+b;
}(1,2);
alert(i);

這段代碼會顯示變量i 的值等於3。i 是表示返回的值,而不是創建的函數,因爲括號
“(”比等號“=”有更高的優先級。這樣的代碼可能並不常用,但當用戶想在很長的代碼段
中進行模塊化設計或者想避免命名衝突,這是一個不錯的解決辦法。
需要注意的是,儘管下面兩種創建函數的方法是等價的:

function funcName(){
//函數體
}

//等價於

var funcName=function(){
//函數體
}

但前面一種方式創建的是有名函數,而後面是創建了一個無名函數,只是讓一個變量指向了這個無名函數。在使用上僅有一點區別,就是:對於有名函數,它可以出現在調用之後再定義;而對於無名函數,它必須是在調用之前就已經定義。例如:

<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
func();
var func=function(){
    alert(1)
}
//-->
</script>

這段語句將產生func未定義的錯誤,而:

<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
func();
function func(){
    alert(1)
}
//-->
</script>

則能夠正確執行,甚至下面的語句也能正確執行:

<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
func();
var someFunc=function func(){
    alert(1)
}
//-->
</script>

由此可見,儘管JavaScript是一門解釋型的語言,但它會在進行函數調用時,檢查整個代碼中是否存在相應的函數定義,這個函數名只有是通過function funcName()形式定義的纔會有效,而不能是匿名函數。

【原文鏈接】:https://www.cnblogs.com/shaohz2014/p/39010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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