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這個《討論規則》,貼在雷德蒙市史迪文森小學的教室裏。在這個教室讀書的孩子,不超過10歲:
1. 我的批評是針對人的想法,而不是針對人。
2. 我的目的是得到最好的和最有可能實現的結果,而不是贏得討論。
3. 我鼓勵每個同學參與討論,並通過參與來學習。
4. 我認真傾聽每個人的想法,即使是我不同意的想法。
5. 如果有人還未清晰地表達自己的想法,我會請他重新敘述,並且努力理解他。
6. 我在做出判斷之前,會聽取每一種觀點。
7. 如果有證據證明我應改變自己的想法,那麼我將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