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基礎知識精華總結

  1. 對象的初始化

      (1) 非靜態對象的初始化

      在創建對象時,對象所在類的所有數據成員會首先進行初始化。

      基本類型:int型,初始化爲0。

      如果爲對象:這些對象會按順序初始化。

      ※在所有類成員初始化完成之後,才調用本類的構造方法創建對象。

      構造方法的作用就是初始化。

      (2) 靜態對象的初始化

      程序中主類的靜態變量會在main方法執行前初始化。

      不僅第一次創建對象時,類中的所有靜態變量都初始化,並且第一次訪問某類(注意此時

      未創建此類對象)的靜態對象時,所有的靜態變量也要按它們在類中的順序初始化。

  2. 2

      繼承時,對象的初始化過程

      (1) 主類的超類由高到低按順序初始化靜態成員,無論靜態成員是否爲private。

      (2) 主類靜態成員的初始化。

      (3) 主類的超類由高到低進行默認構造方法的調用。注意,在調用每一個超類的默認構造

      方法前,先進行對此超類進行非靜態對象的初始化。

      (4) 主類非靜態成員的初始化。

      (5) 調用主類的構造方法。

  3. 3

      關於構造方法

      (1) 類可以沒有構造方法,但如果有多個構造方法,就應該要有默認的構造方法,否則在繼承此類時,需要在子類中顯式調用父類的某一個非默認的構造方法了。

      (2) 在一個構造方法中,只能調用一次其他的構造方法,並且調用構造方法的語句必須是

      第一條語句。

  4. 4

      有關public、private和protected

      (1) 無public修飾的類,可以被其他類訪問的條件是:a.兩個類在同一文件中,b.兩個類

      在同一文件夾中,c.兩個類在同一軟件包中。

      (2) protected:繼承類和同一軟件包的類可訪問。

      (3) 如果構造方法爲private,那麼在其他類中不能創建該類的對象。

  5. 5

      抽象類

      (1) 抽象類不能創建對象。

      (2) 如果一個類中一個方法爲抽象方法,則這個類必須爲abstract抽象類。

      (3) 繼承抽象類的類在類中必須實現抽象類中的抽象方法。

      (4) 抽象類中可以有抽象方法,也可有非抽象方法。抽象方法不能爲private。

      (5) 間接繼承抽象類的類可以不給出抽象方法的定義。

  6. 6

      final關鍵字

      (1) 一個對象是常量,不代表不能轉變對象的成員,仍可以其成員進行操作。

      (2) 常量在使用前必須賦值,但除了在聲明的同時初始化外,就只能在構造方法中初始化

      。

      (3) final修飾的方法不能被重置(在子類中不能出現同名方法)。

      (4) 如果聲明一個類爲final,則所有的方法均爲final,無論其是否被final修飾,但數據

      成員可爲final也可不是。

  7. 7

      接口interface (用implements來實現接口)

      (1) 接口中的所有數據均爲 static和final即靜態常量。儘管可以不用這兩個關鍵字修飾

      ,但必須給常量賦初值。

      (2) 接口中的方法均爲public,在實現接口類中,實現方法必須可public關鍵字。

      (3) 如果使用public來修飾接口,則接口必須與文件名相同。

  8. 8

      多重繼承

      (1) 一個類繼承了一個類和接口,那麼必須將類寫在前面,接口寫在後面,接口之間用逗

      號分隔。

      (2) 接口之間可多重繼承,注意使用關鍵字extends。

      (3) 一個類雖只實現了一個接口,但不僅要實現這個接口的所有方法,還要實現這個接口

      繼承的接口的方法,接口中的所有方法均須在類中實現。

  9. 9

      接口的嵌入

      (1) 接口嵌入類中,可以使用private修飾。此時,接口只能在所在的類中實現,其他類不

      能訪問。

      (2) 嵌入接口中的接口一定要爲public。

  10. 10

      類的嵌入

      (1) 類可以嵌入另一個類中,但不能嵌入接口中。

      (2) 在靜態方法或其他方法中,不能直接創建內部類對象,需通過手段來取得。

      手段有兩種:

      class A {

      class B {}

      B getB() {

      B b = new B();

      return b;

      }

      }

      static void m() {

      A a = new A();

      A.B ab = a.getB(); // 或者是 A.B ab = a.new B();

      }

      (3) 一個類繼承了另一個類的內部類,因爲超類是內部類,而內部類的構造方法不能自動

      被調用,這樣就需要在子類的構造方法中明確的調用超類的構造方法。

      接上例:

      class C extends A.B {

      C() {

      new A().super(); // 這一句就實現了對內部類構造方法的調用。

      }

      }

      構造方法也可這樣寫:

      C(A a) {

      a.super();

      } // 使用這個構造方法創建對象,要寫成C c = new C(a); a是A的對象。

  11. 11

      異常類

      JAVA中除了RunTimeException 類,其他異常均須捕獲或拋出。

      以上就是 java 基礎知識精華總結,希望大家熟練掌握靈活運用,多學,多問,更多java基礎知識盡在拓勝。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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