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簡介

全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簡稱計算機軟件資格考試)是由國家人事部和信息產業部組織的國家考試,其目的是,科學、公正地對全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人員進行職業資格、專業技術資格認定和專業技術水平測試。

   計算機軟件資格考試在全國範圍內已經實施了十多年,到目前爲止,累計參加考試的人數已超過150萬人。該考試由於其權威性和嚴肅性,得到了社會及用人單位的廣泛認同,併爲推動我國信息產業特別是軟件產業的發展和提高各類IT人才的素質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根據人事部、信息產業部文件(國人部發[2003]39號),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統一規劃。通過考試獲得證書的人員,表明其已具備從事相應專業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從獲得證書的人員中擇優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技術員、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級工程師)。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實施全國統一考試後,不再進行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工作。因此,這種考試既是職業資格考試,又是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任何級別不限學歷、資歷條件,考生可根據自己熟悉的專業情況和水平選擇適當的級別報考。程序員、軟件設計師、系統分析師、網絡工程師、數據庫系統工程師級別的考試已與日本相應級別的考試實現互認,程序員和軟件設計師級別考試還與韓國相應級別的考試實現了互認,以後還將擴大考試互認的級別以及互認的國家。

   本考試分五個專業類別:計算機軟件、計算機網絡、計算機應用技術、信息系統和信息服務。每個專業又分三個層次:高級資格(高級工程師)、中級資格(工程師)、初級資格(助理工程師、技術員)。對每個專業、每個層次,設置了若干種資格考試(見附表)。

   考試合格者將頒發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產業部共同用印的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證書。該證書在全國有效。

   合格證書有效期爲3年。期滿前3個月內,持證者應到信息產業部認定的當地證書登記機構進行登記。證書登記時需要持有接受繼續教育或參加業務技術培訓的證明。證書登記工作的有關規定見信息產業部辦公廳文件(信辦人[2004]47號),持證者接受繼續教育或參加業務技術培訓的有關規定見信息產業部辦公廳文件(信辦人[2004]48號)。

   本考試每年組織兩次,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考試的資格不盡相同。大部分資格每年舉行1次考試。初級與中級資格考試一般分上下午兩場(分別考基礎知識和應用技術兩個科目),高級資格考試分上午一場(綜合知識科目)和下午兩場(案例分析科目和論文科目)。大部分科目考試採用筆試形式。信息處理技術員應用技術科目需要上機考試。同一級別的各個科目全部及格才能合格。

   考試大綱、教材、輔導用書、參考用書由全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辦公室組編陸續出版。

  各地報名時間與地點、報名辦法由當地考試機構決定。考試的具體安排、考試用書目錄、各地考試機構網站、證書登記與繼續教育諮詢聯繫方式等都在網站www.ceiaec.org的“資格考試”欄目公佈,在該網站上還可以查詢證書的有效性。

 

表1. 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

專業類別、資格名稱和級別對應表

計算機
軟件

計算機
網絡

計算機
應用技術

信息系統

信息服務

高級資格

信息系統項目管理師

系統分析師(原系統分析員)

系統架構設計師

中級資格

軟件評測師

軟件設計師
(原高級程序員)

網絡工程師

多媒體應用設計師

嵌入式系統設計師

計算機輔助設計師

電子商務設計師

信息系統監理師

數據庫系統工程師

信息系統管理工程師

信息技術

支持工程師

初級資格

程序員
(原初級程序員、程序員)

網絡管理員

多媒體應用製作技術員
電子商務技術員

信息系統運行管理員

信息處理

技術員

來源於 http://www.ceiaec.org/zgks_xmj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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