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SRP(Single Response Principle)原則(單一職責原則)
就一個類而言,應該只有一個引起他變化的原因。
2、OCP(Open-Close Principle)原則(開放-封閉原則)
軟件實體(類、函數、模塊等)應該是可以擴展的,但不可以修改的。
對於擴展是開放的,對於更改是封閉的。
3、LSP原則(Liskov替換原則)
子類型(Sub Type)必須能夠替換掉他們的基類型(Base Type)
4、DIP原則(依賴倒置原則)
高層模塊不應依賴於底層模塊,兩者都應依賴於抽象;
抽象不應依賴於細節,細節應依賴於抽象。
5、ISP原則(接口隔離原則)
不應該強迫客戶依賴於他們不用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