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衆對於“大數據”的相關倫理觀點

大衆對於“大數據”的相關倫理觀點

聲明:以下觀點來自互聯網,並未包含任何本人觀點

大數據技術是目前正在興起的一場新技術革命,從本質上來說是信息革命的延續,它讓托夫勒所設想的第三次浪潮或丹尼爾·貝爾所描繪的後工業社會真正走向了現實.

但是人們對“大數據”有一些倫理上的看法:

一:“第三隻眼”留下的“數據足跡”

(參考留學論壇的大數據時代的新倫理問題與新規範)

現代智能技術爲數據的採集提供了方便的技術手段,並形成了從天上到地下的全方位的監控,構成了一個立體的天羅地網.前東德曾僱傭了數十萬的祕密警察來監控其國民的言行,花費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如今利用現代智能技術,可以在無人的狀態下每天 24 小時全自動、全覆蓋地全程監控,毫無遺漏地監視人們的一舉一動.例如,衛星系統從太空中俯視衆生,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利用衛星足不出戶就可監視每一寸國土,人們的一舉一動都無法逃過衛星監控的法眼.GPS監控着每輛利用導航儀的車輛,遍地的監控攝像頭則無間斷拍攝、儲存和處理着監控視野內的一切.如今,利用智能芯片,任何事物都可以變身爲數據採集設備.藉助於智能技術、物聯網、互聯網、雲存儲和雲計算等技術,一年所產生的數據量比以往小數據時代數千年所產生的數據總和還要多,人類真正進入了信息爆炸的時代.
在大數據時代,我們的一切都被智能設備時刻盯梢着、跟蹤着,讓人真正感受到被天羅地網所包圍,一切思想和行爲都暴露在“第三隻眼”的眼皮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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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隱私無處可逃

(參考中國社會科學網的大數據時代的倫理隱憂)

我們個人使用智能設備(例如智能手機、Google眼鏡、智能手錶等)所產生的各種數據、訪問網頁產生的訪問記錄、QQ、Facebook等網絡社交工具所交往數據以及在微博、推特等發表的各種言論,這些數據都被相關公司儲存和記錄,並彙集在一起而形成大數據。通過數據挖掘,許多人從這些大數據中可以挖掘出前所未有的信息資源。現在的問題是,與我們如影相隨的數據足跡作爲一種新資源,是否有所有權的問題?這些數據應該歸屬於誰?這些數據是否該屬於我們個人?他人使用,包括那些記錄、存儲數據的公司是否有權存儲和使用這些數據?傳統的資源,其產權相對來說比較明晰,而由我們的數據足跡形成的大數據,其所有權歸屬就沒有那麼分明。如果說屬於我們個人,那麼他人使用就必須得到授權,否則就是侵權。但事實上,大數據由於涉及海量主體,又不可能得到所有個體的授權。政府是數據的最大擁有者,它通過各種途徑收集了全國人口、經濟、環境、個人等等各類數據,其中許多數據本身就涉及我們大衆的工作、生活和其他各方面的信息,這些通過納稅人的錢所收集的數據,我們是否有權利知曉和使用呢?從傳統來看,各國政府往往以涉及國家安全爲由拒絕公開政府數據,這讓百姓永遠被矇在鼓裏,從而滋生出政府的各類腐敗。如今不少國家通過制定相關法律,逐漸公開各種數據,只要不是涉及國家安全的數據,都必須向公衆公開。政府數據的公開讓政府的一切行爲都曝光在陽光下,更加體現了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讓政府的行爲隨時處於大衆的監督之中,因此,大數據帶來了公民的自由與公正。大數據帶來的最大倫理危機是個人隱私權問題。我們的個人信息,例如出身、年齡、健康狀況、收入水平、家庭成員、教育程度……,只要是我們不願意公佈的,都可以看作是個人隱私。在小數據時代,紙質媒體相對來說比較難於傳播這些隱私,而且即使傳播,其傳播的速度、範圍和查詢的便捷性都受到一定的限制。此外,小數據時代,有兩條措施來保證個人隱私的安全:一是模糊化,二是匿名化。然而,在大數據時代,這些舉措不再有效,那些限制條件也不再存在,因此對隱私保護形成了巨大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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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數據的道路還在不斷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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