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String str = new String("abc");內存分配問題

java把內存劃分爲兩種:一種是棧(stack)內存,一種是堆(heap)內存

在函數中定義的一些基本類型的變量和對象的引用變量都在棧內存中分配,當在一段代碼塊定義一個變量時,java就在棧中爲這個變量分配內存空間,當超過變量的作用域後,java會自動釋放掉爲該變量所分配的內存空間,該內存空間可以立即被另作他用

堆內存用來存放由new創建的對象和數組,在堆中分配的內存,由jvm(java virtual machine)的自動垃圾回收器來管理,在堆中產生了一個數組或對象後,還可以在棧中定義一個特殊的變量,讓棧中這個變量的取值等於數組或對象在堆內存中的首地址,棧中的這個變量就成了數組或對象的引用變量。引用變量就相當於是爲數組或對象起的一個名稱,以後就可以在程序中使用棧中的引用變量來訪問堆中的數組或對象

具體地說:
棧和堆都是java用來在Ram 中存放數據的地方,與c++ 不同,java自動管理棧和堆,程序員不能直接地設置棧或堆。

java的堆是一個運行時數據區,類的對象從中分配空間。這些對象通過new、newarray、anewarray、multianewarray等指令建立,它們不需要程序代碼來顯式地釋放。堆是由垃圾回收器來負責的,堆的優勢是可以動態地分配內存大小,生存期也不必事先告訴編譯器,因爲它是在運行時動態分配內存的,java的垃圾回收器會自動收走這些不再使用的數據。但缺點是,由於要在運行時動態分配內存,存取速度較慢。

棧的優勢是,存取速度比堆要快,僅次於寄存器,棧數據可以共享。但缺點是,存在棧中的數據大小與生存期必須是確定的,缺乏靈活性。棧中主要存放一些基本類型的變量(byte、short、int、long、float、double、char、boolean)和對象句柄(引用變量)。

棧有一個很重要的特殊性,就是存在棧中的數據可以共享。假設我們同時定義:
int a = 3;
int b = 3;
編譯器會先處理int a = 3;,首先它會在棧中創建一個變量爲a 的引用,然後查找棧中是否有3 這個值,如果沒找到,就將3存放進來,然後將a 指向3 。接着處理int b = 3; ,在創建完 b 的引用變量後,因爲在棧中已經有3 這個值,便將b 直接指向3 。 這樣,就出現了 a 與 b 同時均指向 3 的情況。這時,如果再令 a = 4;,那麼編譯器會重新搜索棧中是否有 4 這個值,如果沒有,就將4 存放進來,並令a 指向 4;如果已經有了,則直接將 a 指向這個地址。 因此a 值的改變不會影響到 b 值。 要注意這種數據的共享與兩個對象的引用同時指向一個對象的這種共享是不同的,因爲這種情況 a 的修改並不會影響到 b,它是由編譯器完成的,它有利於節省空間。而一個對象引用變量修改了這個對象的內部狀態,會影響到另一個對象引用變量。

String是一個特殊的包裝類數據,可以用:
String str = new String("abc");
String str = "abc";
兩種形式來創建,第一種是用new()來創建對象的,它會存放在堆中,每調用一次就會創建一個新的對象;而第二種是先在棧中創建一個對String類的對象引用變量str ,然後查找棧中有沒有存放"abc",如果沒有,則將"abc"存放進棧,並令str 指向"abc",如果已經有"abc",則直接令str 指向"abc"。

比較類裏面的數值是否相等時,用equals()方法;當測試兩個包裝類的引用是否指向同一個對象時,用 == ,下面用例子說明上面的理論。
String str1 = "abc";
String str2 = "abc";
System.out.println(str1 == str2);  // true
可以看出str1 和str2 指向同一個對象

String str1 = new String("abc");
String str2 = new String("abc");
System.out.println(str1 == str2);  // false
用new的方式是生成不同的對象,每一次調用都生成一個新的對象。

因此用第二種方式(String str = "abc";)創建多個"abc"字符串,在內存中其實只存放一個對象而已。這種寫法有利於節省內存空間,同時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程序的運行速度,因爲jvm(java virtual machine)會自動根據棧中數據的實際情況來決定是否有必要創建新的對象。而對於String str = new String("abc"); 的代碼,則一概在堆中創建新對象,而不管其字符串值是否相等,是否有必要創建新的對象,從而加重了程序的負擔。

另一方面,要注意:
我們在使用諸如String str = "abc";的格式創建對象時,總是想當然地認爲創建了String類的對象str,小心陷阱,對象可能並沒有被創建!而可能只是指向一個先前已經創建好的對象。只有通過new()方法才能保證每次都創建一個新的對象。由於String類的不可變(immutable)性質,當String變量需要經常變換其值時,應該考慮使用StringBuffer類,以提高程序效率。

例子:
String a = "abc";
String b = "abc";
String c = new String("abc");
String d = c.intern();

這段代碼(code)共創建了幾個對象?

文章轉自:http://blog.sina.com.cn/s/blog_7c447f810100wfch.html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