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之成員變量和局部變量的區別

成員變量:作爲類的成員而存在,直接存在於類中。所有類的成員變 量可以通過this來引用。
局部變量:作爲方法或語句塊的成員而存在,存在於方法的參數列表和方法定義中。
 
1.成員變量可以被 public,protect,private,static等修飾符修飾,而局部變量不能被控制修飾符及 static修飾;兩者都可以定義成final型。
 
2.成員變量存儲在堆,局部變量存儲在棧。局部變量的作用域僅限於定義它的方法,在該方法的外部無法訪問它。成員變量的作用域在整個類內部都是可見的,所有成員方法都可以使用它。如果訪問權限允許, 還可以在類的外部使用成員變量。
 
3.局部變量的生存週期與方法的執行期相同。 當方法執行到定義局部變量的語句時,局部變量被創建;執行到它所在的作用域的最後一條語句時,局部變量被銷燬。類的成員變量,如果是實例成員變量,它和對 象的生存期相同。而靜態成員變量的生存期是整個程序運行期。
 
4.成員變量有默認值,基本類型的默認值爲 0,複合類型的默認值爲null。(被final修飾且沒有static的必須顯式賦值),局部變量不會自動賦值,所以局 部變量在定義後先要賦初值,然後才能使用。
 
5.局部變量可以和成員變量同名,且在使用時,局部變量具有更高的優先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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