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被前公司坑後,心疼自己一秒鐘)

這裏是描述在上一家公司經歷。

那家公司是做聚合支付的公司A,項目還不錯,資金充裕,所以加入了,接着後面兩三個月急速擴張,老闆想到一個點子算一個點子,不管會不會有市場,到了5個月左右之後,也就是2017年10月份的時候,開始拖欠工資了,據老闆說是投資人跑路了,工資發不了,了,但是很快會融到資金,什麼格力願意投資我們,然後等了一個月,到了11月份,老闆說,馬上要籤合同了,資金到了就發工資,到了12月份,老闆說,格力太坑了,我們拒絕了格力,我會繼續找投資,大家挺住, 十八羅漢護送誰誰誰成功後多風光,阿里的前多少員工多風光,大家忍忍, 我先發一點,大家堅持一下,發了2000。這是有同事陸陸續續開始離職了。到了1月份,說是投資應該快了,發了12月份的工資。2月份過年,哈哈,沒發1月份的工資。到了3月份,發了一個個月工資,2月份的,然後說,留下來的,後面發半薪,等融到錢之後再補上,最多再堅持兩三個月,就可以了,大不了就是創業不成功嘛,至於沒有留下來的,和之前一樣,以後,融到錢了就發,把現有業務的多少佔比也拿出來補上欠下的工資,至於償還期限嘛,沒有,自己也不敢保證什麼時候發工資,我們籤協議,打個欠條。後面大家陸續開始找工作了。我也離職了,原因是看不到希望了,

我之前還抱有一絲憐憫,算了,看天吧,不去採取法律的手段,看他人品吧。但是,離職之後的劇情讓我不再有什麼念想了:我大概是最後走的公司最底層的開發了,後面聽同事說,融到資金了,老闆承諾會漲薪百分之多少,但是之前的欠薪還不能直接下發,因爲是用的新公司,並且財政還是由投資人掌管,用漲的薪水交換吧,我去,還有這操作,你漲薪是你的意願,你把拖欠的工資發下來啊,那些是員工應得的好不好。留下來的人,薪水不知道漲了沒有。之後,老闆有打電話以及讓我之前的老大叫我回去,但是,怎麼可能回去呢。最近,新公司在新的辦公地點,而原來的辦公地點,被他們弄成了酒吧,有錢弄酒吧,沒錢發欠下的薪水,你讓我們怎麼看你。這個新公司使用他之前註冊的公司,用天眼查查看過他和多少公司有關聯,嚇了一跳,一二十家,我去,你註冊這麼多公司幹嘛?原公司相關人員,也都註冊了好多公司。後面纔想通,一個公司臭了,還可以用其他公司的名義去融(p)資(q),原來是這個套路。

這是惡,可以說是罪惡,也可以說是噁心。

找到了新工作,之後,碰到過A公司的同事C,C同事說,你們這些人應該留點後門的啊,至少,弄一個很隱祕的問題,讓他們要麼不碰到,碰到就係統崩潰的那種。我不認同這個觀點,雖然可以留後門,但是,這樣不是和那樣噁心的人一樣嗎?我也有過這種想法,但是,它不能過了自己心中的線,很贊同google之前的文化:不作惡。

這些,就是我這段時間經歷的“惡”。

碰到公司欠薪,不要猶豫,果斷走,欠薪意味着資金鍊的斷裂,不是那麼容易接續上的,投資人也不會那麼傻,做個接盤俠。職場上,多一份私心,不要覺得老闆有多好多好,領導對你有多好多好,感覺走了不夠義氣,不是,這是傻氣,成功了,那還好,不成功,他們頂多再創業就行了,他們有積累,而我們這些人,有時候,不止失去了現有的報酬,還會失去時間、更好的機會以及可能能接續上的報酬,成本,自己算算。

做好自己的工作,是自己應該做的,及時止損也是自己應該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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