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百年農民政策建議

未來百年農民政策建議


             卓青




        “中國問題的實質是農民問題”,其實,這句話完全應該去掉“問題”這個詞,“中國的實質是農民”,這樣才稍微合乎一點情理。不過即使是這樣,也還遠遠不足以說明“農民”這個詞負擔的重荷與它蘊含的無法測度的權柄。應該說,此刻在寫下如是言論的時候,我是頗感惶恐的,似乎無論如何得形容都難以真的契合“農民”的身份地位,也就似乎總有大不敬的嫌疑。畢竟,對於執掌中國人生命最核心奧祕的原動力與維繫其基本運作的人羣來說,似乎根本不是什麼可顯現的詞句能夠描述的,在這個意義上,“農民”與其說是個稱謂,倒不如說是個無名的名稱更爲合適。也因此,我總感到憐憫農民是這個世界上最滑稽的事情之一,這就好像救濟比爾?蓋茨或者啓蒙孔子一樣無比的荒唐可笑。莫非那些妄圖救助農民的人,已經譫妄到自比歷代聖王、立法者的程度了?畢竟,也只有這種地位的人才有資格和農民達成某種協議來策動相應的社會變革。

        好吧,我還是儘快結束這些無聊的感慨,回到現實一點的問題上,其實即使只通過下面這些相關結構中透露出的一鱗半爪的信息也足可以讓我們感受到農民的超然地位和無上權威了。

        理解農民的獨特地位並不是什麼難事,如果我們簡略回顧一下中國進入帝國時期以來的城鄉經濟關聯就能看到非常有趣味的景象。比如說,在古代中國據說是十分“重農”的。統治者們清醒地認識到農民,尤其是小農,構成了國家的基層羣體,他們作爲主體的被統治者所提供的產出滿足着城市的需要。因此,國家很在乎農民的生產條件,正常情況下儘量避免干擾農時,也很重視農業生產的順利進行,地方官員總有鼓勵農桑的職責。到這裏爲止,一切都還正常,農民作爲國家的基礎力量,通過向上輸出剩餘品維持國家經濟的運作。

可是,下面帝國的統治者似乎過度的“重”農了,重得簡直不堪負荷。他們打着農民的旗號,乾脆除了農業以外一概不要,輕視城市手工業,打擊海外貿易,甚至商業還首當其衝的被重農抑商的口號所壓制。問題是這裏的農業顯然不是什麼自給自足的孤立活動,它已然作爲城市經濟的基礎參與到整個國家的運作之中。沒有了與其他行業良性互動,如何保證農業自身的良好發展?跨地區的產品交換,農業所需手工業品的提供,都離不開其他行業的同步發展。而現在打擊農業外的行業,一方面農業缺少了正常的維持其發展的經濟循環,另一方面又把一切徵收剩餘的重擔都壓在農民身上,如此重農豈不是對農民的雙重打擊?——確實很重。如果說這隻表明了統治者“太過”重農,那麼,接下來,他們的作爲就很令人起疑了——他們什麼也沒做。無論如何,既然農業的剩餘品供給是作爲整個國家的經濟運作基礎輸入給城市的,那麼,城市經濟至少應該有所作爲才能維持一個基礎-上層的結構存在下去。不管是再生產投資,用來拓展新的生產或貿易領域,用來刺激奢侈品的生產與獲得,甚至哪怕打打侵略戰爭呢。

不,他們什麼也不做。好像除了維持統治階級的再生產之外,他們不打算貢獻任何的經濟功能與運作上的活動了。那麼,城市經濟在什麼意義上仍然和農民的生產處在國家的統一結構之中呢?畢竟,如果統治階層在經濟上無所作爲無法提供有效的功能來與農業構成循環互動,甚至還反過來損害農業的良性發展,那麼,即使再怎麼從政策上注重保護農民,又如何保證農業會繼續作爲基礎提供剩餘,確切地說如何保證這個基礎-上層的結構能夠維持下去?總不見得,來個清靜無爲就可以把對方納入到自己的體系中吧,那倒是可以以天下萬物爲基礎了。而想要什麼積極的行爲也不做,對方就能夠源源不斷地供給物資,莫不是打劫呢?不過顯然,大家都還是帝國的臣民,因此,如此反結構的來參與到農民的供給作爲其組成環節的結構運行之中只能表明城市拒絕與農民處在同一個經濟體系之中。於是,可以預期的,作爲不是基礎的基礎的農業也就只能容忍整個國家經濟的脆弱,稍有些風吹草動,橫徵暴斂,就要面臨崩潰的危機。

        而等到了帝國衰微,通過引入西方現代化因素逐漸向共產主義(參閱拙文《共產主義……還沒有來?——〈解構的共通體〉與共產主義萌芽(的解構)》)過渡,農民就開始進入一個更加微妙的境遇之中了。從清末開始,爲了強調國家正下定決心抵禦外侮,維護主權的獨立和完整,所有中央政府無一例外的把注意力集中在工業建設尤其是與國家戰略安全休慼相關的基礎工業上——當然,做得好壞是另一回事兒。從清政府和國民黨注重沿海大城市的優先發展,到共產黨把重工業建設擺在首要位置,一直到改革之後強調的以工業化、城市化爲現代化的主導路線,無一例外的把國家的發展方向集中在了改造舊的農業大國面貌,遵循西方現代化模式上。

這是好事兒啊。首先,農業僅僅作爲國民經濟的一個必要組成部分了,工業佔的比重會逐漸增加;其次,按說,既然城市優先,那麼農民就有希望擺脫土地束縛了。可惜的是,似乎中央政府打算證明自己的“重視”永遠都是絕對的“重”,就像朝廷之前徹底的重農,現在新型政府徹底的重視工業和城市,重到了似乎忘掉了還有農民這麼一回事兒,於是,農民由此開始承擔起這“不可承受之輕”。先是清政府到民國時期,國家固然一股腦的重視軍事相關產業,而民間資本也只是從農村獲得原材料,卻並不注重生產與農業互補的工業產品。相反,倒是很多工業建設是奔着和農村手工業競爭市場去的。就好像農業和農村不是什麼有機的組成部分,而是個外在的市場與原料來源,結果當然是把農民擠得更加貧窮。而到了共產黨時代,乾脆改成農業爲重工業建設服務。說是服務都還重了,其實是城市拿走了農民的剩餘品,而既不注重生產農業生產需要的工業品——從而農民只能高價購買,又不去滿足農村市場的需求——輕工、手工產品一樣匱乏。總而言之,農業也好,農民也好,都像是消失在了城市化、工業化的現代化體系之中一樣,一方面工業生產不去滿足農業生產需要,使得後者難以實現自身現代化,另一方面,城市的產品也不去滿足農民的需求,雙方總也形不成良性互補,農民難以進入產品流通的體系。這真是咄咄怪事,難道說農村不在現代化建設所構成的社會整體分工之內不成?顯然這是不可能的,農民還在老老實實地作爲提供城市所需的原料、糧食。可是,更加不可能的是,總不見得既不考慮農村市場,又不注重提供農業需要的工業品,就叫做把農村加入現代化體系了吧?難道農村失去了社會分工結構對其的定位,不加入與其他環節的交互就構成了現代社會的有機組成部分了吧?那農村有什麼理由,或者作爲什麼還在繼續充當原料的提供者呢?畢竟,無論從國家計劃還是現代社會運作的角度,一個組成部分都是在其構成上是社會性的,他的生產、交換都是在其他部分的限定之下的,如果其再生產——工業品、消費品——不在社會的結構規定之內,它的供給也就同樣的超出了社會運作的限制。那麼,誰又能保證農村的供給仍然在工業、城市的需要之內,不會莫名其妙的脫節了呢——實際上就是多次脫節。

不過這還不是最精彩的,改革之後,局面更是爲之一變,市場的發展,工業生產的調整倒是緩解了農村的經濟狀況。農民也可以較方便的購買到所需的工業品了——雖然價格不見得低,也能享受到城市產出的生活消費品了。而這樣的代價是,城市不再僅僅是漠視農村的存在,而是乾脆開始抹除農村這種東西了,工業開發帶來的耕地大量流失造成了糧食產量的持續下降,同時的農村隱性的大量失業開始浮出水面——確切地說化作了四處漫流的農民工潮。千萬別說這是圈地運動,且不說開發佔地多大程度上是有價值的置換了本來也應該是工業原料產地的耕地,僅僅說離開土地的農民,他們竟然還是農民。無論如何,工人應該就是工人,可是農民工,好像不論如何失去了土地、離開了鄉村,仍然是農民-工。究竟在什麼意義上,他們仍然是農民呢?——既不從事農業生產,且大部分時間不處在農村。可他們還就不是城市中的工人,無論從什麼意義上。但這樣一來,既然農民這個詞彙在這裏其實已經空洞化了,失去了在社會功能上的實指,那麼,繼續將這些人作爲“農民”定位,除了表明他們不屬於城市,也不在社會分工上佔據明確的位置之外,還有什麼意義呢?於是,到這裏,農民似乎成了一個表明無身份的身份標誌。在這個意義上被稱爲農民的話,更像是表示已被社會除名——沒有了自己確切從事的行業,不作爲功能歸屬明確的一員加入進“城市”的運作體系,相應的不當然的享有城市體系提供的功能服務,從而流散在城市結構運轉的各種角落,不斷的出現和消失。再度的,我們遇到了不可思議的景象,一大羣人以失去社會功能位置的方式被納入到社會運作的系統之中,一個沒有分工定位的現代社會成員怎麼看都像是“方的圓”這種無含義的提法。如果說這樣也算作被現代化了,難不成現代社會能夠驅使着一羣幽靈般的存在爲自己勞動?當這裏是鬼域,還是趕屍?

到這裏,恐怕再沒什麼能夠更好的體現現代化對農村的漠視了,已經把農民轉化成了看不見的存在,通過將服從社會分工運作的農村/農民至於功能交互體系之外,使得農民不再作爲一種身份定位,農業不再作爲一種官能要素。從不是基礎的基礎到沒有身份的身份,農民具備如此超然的地位,殊非幸至。也只有如此,他們才能方便的施展他們的力量,掌控某些最基礎的東西,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在經典的帝國敘事之中,農民似乎扮演了一個怪異的終極源頭的角色。我們總可以聽到這樣的講述:當朝廷衰敗,皇帝荒淫暴虐,官員貪腐成風,引得民不聊生,遇上天災就是餓殍遍野,然後民怨沸騰,終於揭竿而起云云;反過來,若是朝廷興盛,就是皇帝與民休息,吏治清明,百姓安居樂業等等。概括起來就是民心所向是大勢所歸,要是統治者怎麼怎麼勤政愛民就能得位,反過來,要是窮兵黷武、橫徵暴斂就會失去民心從而垮臺。按照這個邏輯,施政原則上要小心一點,不要因爲打擾農時,超出農民負擔能力,不顧民間情緒而導致激起民變。

看上去是很有道理的。但是,不覺得有什麼不對嗎?上面所說似乎都是圍繞着消極的一面進行的——不是如何過分侵擾百姓,不管是徵兵打仗還是賦稅過重;就是如何沒有侵擾百姓,什麼休養生息啊,輕徭薄役啊。好像統治者除了打擾百姓之外沒什麼事情可做了?統治-被統治關係總還有些積極可作爲的事情吧,起碼來說,政令作爲合法的指令被肯定和執行本身就帶有積極的色彩,而不會只是打擾不打擾。等到這個狀況翻到農民那一邊,可就不是有點兒不對那麼簡單了。對應於前面的,農民似乎要努力的表現自己是何等的有忍受力,反覆的宣稱和如此呈現:只要是還沒有把他們逼到忍無可忍,或者具體地說,只要沒有把老百姓逼得沒活路了,他們就不會起來反抗。——這是何等的寬宏與富於忍耐的精神啊!但是,等一等,這話豈不是隱含着,朝廷的所有作爲、所有指令,除了是用於被忍受之外再沒有什麼意義了?你看啊,要是政策好,他們就只是忍受,要是政策不好,他們就不再忍受。反過來掉過去,農民除了忍受之外再沒有和朝廷的指令有什麼聯繫了。這個……總不見得政令是鄰家的犬吠或者音響,只要關心一下可忍受程度就可以了吧?畢竟,如果政令僅僅是作爲偶然打擾一般的東西而與農民發生關係,那麼,在什麼意義上農民仍然是這個朝廷的被統治者呢?後者發出的指令原則上不再與他們有關聯了呀?可是,農民並不是朝廷富於忍讓精神的鄰人,他們是實實在在的臣民,無論如何都本來應該是朝廷指令的執行者,也就是說,他們本來應該——無論高興與否——承認指令就是針對他們的,他們有義務執行,而不是好像在給誰面子一樣的僅僅在忍受。這裏包含着他們自身對此一承擔的肯定,這一肯定來自他們的身份角色,否則的話,統治在什麼意義上還是統治?豈不是說原則上無關的人,無需承認政令對其自身有着確實合法性的人也一樣可以成爲正式的執行者,成爲被統治者?那他們到底算是服從了還是沒有呢?

不過農民顯然不在意,或者也許很得意這樣的奇妙關係。因爲他們隨後就宣稱,在變亂中,遭罪的總是老百姓,因此希望社會安定。這首先是個虛妄不實的理由,因爲顯然變亂是社會流動的便捷時期,極端的甚至普通老百姓能夠成爲皇帝,而舊的上層顯然就總體來說會遭受毀滅性的打擊,除非農民打算宣稱只有遭罪的才叫農民。而如果真的如此,那麼農民就成了純粹的承受侵擾者,也就是說朝廷更替對他們來講僅僅是是否對他們構成打擾的問題,他們自己則退出了這一變化過程本身——不再肯定結果、從中獲利。而相應的穩定的社會也就是不對其構成打擾的,農民對此的肯定就成了,只要不怎麼打擾他們,他們就承認其合法性。於是,這進一步擴大上面的悖謬,農民僅僅通過打擾與否關係作爲被統治者,就僅僅接受了統治者下達指令-被統治者執行這種結構本身,而對於任何具體的朝廷,具體的指示,都僅僅是些打擾而已。這樣一來,由於農民是作爲最大規模的、最基底的被統治者,只要他們撤銷了實際的對指令的承認,任何層級的政令都會變得飄浮不定,從而隨時可能被中斷。我們就可以理解,官僚系統爲何隨時可能扭曲和擾亂皇帝的意志,而農民又可以以此爲理由中止對某個朝廷指令的承認,但只要他們仍舊支持統治模式就不會造成結構上的變動,從而帝國必然進入以政令與民心關係爲標誌的循環更替的局面。

當然,這樣做的代價是,爲了維持統治者的存在,他們必須承擔奉獻的義務,以免因爲統治-被統治關係的脫節而導致上層的崩潰,而這也就呼應了前面的非基礎身份的取得,因爲在那裏農民不再作爲基礎處在城鄉經濟系統中。我們先回顧一個流傳了很久的故事,應該說當初編的還是滿用心的。傳說中,中國古代被稱爲封建社會,主要的生產關係是地主和佃農之間的租佃關係。地主佔有土地,通過收取地租剝削農民,而這就造成了封建社會的主要矛盾,農民抗租也就成了起義的原因。因此,通過打倒地主,重分田地,就解放了農民,結束了封建制度。這個故事運用蘇聯給出的社會五階段論,很有力的肯定了共產黨的政策合法性,併爲其成功構造了一個看上去很合理的原因。

不過就像所有的這種故事一樣,它從頭到尾都不是真的,正像秦暉先生突出強調的那樣,中國古代的農民主要是小農。他們自有耕地,自種自收,直接對朝廷繳納稅賦,而朝廷也重點依靠這種小農來維持自己的收入。而地主-佃農的租佃關係從來都只佔少數,甚至有的時候,朝廷還可以免去有功名的大地主的稅賦,可見其比例不重。相應的,農民起義也是因爲小農受不了朝廷的繁重征斂,放棄土地,造成大量流民而引起。佃農反而對反抗朝廷統治興趣不大,這也是爲什麼共產黨當年在租佃相對較多的江南終究難以站穩腳跟,最終不得不轉戰到小農爲主的西北去的緣故,當然,那個時候地主和佃戶分離也遠不是在鄉地主那種格局了。可是,這樣一來,中國倒確實不是封建社會啦,但更奇怪的事情也就出來了,如果說農民作爲佃農當然有理由向地主繳租,那作爲自耕農,農民在對誰貢獻剩餘品呢?又是出於什麼理由呢?我們好像不得不在兩種形象之間搖擺,一方面是大一統國家與他直接統治的一個一個的農民個體,另一方面則是繼續像大地主一樣拼命搜刮農民財富的皇帝與朝廷。如果說,共產黨的故事至少是合理的,因爲它告訴我們朝廷的征斂有着土地的所有與租賃作爲合法基礎;那麼,現在破除了這個神話之後,反而搞不清楚我們習以爲常的對農民的剝奪現象究竟如何可能發生的了。如果我們繼續按照秦暉先生的看法推論,那麼,一個統一國家與他的獨立個體的國民之間如何可能發生如此微妙的財富關係?因爲後者顯然並不對前者負擔有貢獻財富的當然義務,這又不是對封建主的供奉,如果沒有國家明確的原由和規定,這樣的征斂看上去無法理解。除非事實上農民仍然對朝廷或者皇帝具有某種財產上的依賴關係,纔可能這樣沒什麼說法的直接交上大量地租。

是的,地租,最滑稽的情況就在於這裏還是在收地租,官吏們顯然仍然按照農民有義務作爲農業生產者來負擔勞役地租的邏輯進行征斂活動,你種田你就得交糧。而意識形態上,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天子富有四海的道理似乎仍然說得通,於是,作爲基層被統治者,農民似乎有着繼續向皇帝貢獻土地所得的理由。可是,農民到底在什麼地方欠着皇帝點兒什麼呢?他們有權耕種,很多時候有權買賣土地,租賃土地,甚至晚些時候還買賣租種土地的權利,那麼,到底皇帝那裏還剩下什麼權利在租給他們?這個王土究竟在什麼意義上仍然作爲一組權利束屬於皇帝?要是他能憑空說句這天下土地是我的,就把大家搞成都欠他的了,那豈不是不管什麼東西都可以因爲一個空頭所有權而導致實際所有者欠他租金?要是皇帝所有權如此特別,又什麼理由非得按照一般所有權的租賃關係去付他租金呢?於是,在這個空頭義務之下,通過支付沒有實際對應的權利的租金這種不可能的方式,農民就負擔上了向國家-朝廷單方向貢獻的義務。就好像他們的私有財產也因爲共同作爲國家成員而包含了某種虧欠一樣。不過這似乎也令真正的地主們處在更尷尬的位置上,他們又在幹什麼,又是否仍然在仍然能以傳統的租佃關係獲得地租?假若地主們也一樣作爲國家成員繳納莫須有的地租,那麼他們鄉下徵收的合法性難道就不攜帶着來自朝廷的征斂的肯定?小共同體就不是大共同體的分支嗎?

說完古代,翻回頭來,我們再看看現代。在逐漸浮出水面的新型社會中,統治-被統治的結構有所變化,而農民的通過弱者身份來定型整個結構這種手段卻是一成不變的。其實在民主選舉之中,它甚至會體現得更加極端。比如說農村搞基層選舉的時候,有些很常見的情況。獲勝的很多時候是要有勢力,有人脈,村裏廣佈關係網絡,親族衆多或者有一羣哥們敢作敢爲的。而有些突然的權力更替更是要能夠發/煽動羣衆,造出聲勢來。這樣說起來,似乎人多力量大的就能佔上風,說好聽一點,羣衆的力量佔據主導,說難聽一點,就是比誰拳頭大。在上訪、抗拒上級意見的時候尤能體現這一點,民意如何可不是說着玩兒的。而另一方面,民衆的弱勢、匱乏利益表達機制、對選舉態度冷漠又很常見。經常有人說,選誰都一樣——確實一樣,因爲上臺的基本都同等的設法撈錢。而選舉又經常受人操縱。因此,相應的說法就是匱乏民主機制,鄉村精英形成利益集團云云。

這看上去像是在拼湊一個不可能的形象出來。究竟是人多勢衆呢,還是精英操縱呢?即使是某些個體煽動帶領羣體,那麼他也就肯定必須得獲得羣體的肯定,能夠爲羣體爭取利益,怎麼會真的匱乏利益表達機制?不過如果考慮到佔據這個不可能位置的,是一貫無所不能的農民,似乎就不是不可想象的了。首先,他們參與全部所有的權力更替相關行動,從上訪羣體的組織,公共輿論的製造,到競選網絡的發動,各個競選圈子的形成,各種與上面的交涉談判。所有的一切活動,都要得到他們的首肯,都需要爭得足夠多——越多越好——的人的支持。沒有人多是搞不成任何事情的,因爲上面的領導要避免引起村民普遍不滿導致工作不好開展,不引發衆怒是搞不下臺上的人的,至於投票,總不見得預先沒能控制住多數人就想暗中操作吧。然後,他們下定決心絕對不再以上的這些活動中肯定任何一個實際上受他們支持而成功的人,拒絕把任何在他們推動下上臺的人作爲他們的意願的表達途徑。方法就是,絕對不讓領頭的考慮他們自己的意願。這聽上去很滑稽,可事實如此。和上面談判的時候,究竟達成什麼條款,農民們不過問;新班子確定人選,農民們表示不關心,誰當都差不多;構成選舉圈子,通過各種關係支持某個核心人物,農民們不表達自己的利益訴求,不去充分的討價還價。這樣一來,顯然任何最終的結果、最後的政治利益分配都不是他們的意思,都沒有他們的允可和肯定。他們對真正的結果和利益都是保持超然地位的,這與他們無關。這當然絕對是個荒誕的境況,農民們作爲決定性力量出現在決策、競爭之中,任何事情離開他們都搞不定,可是他們卻又從未支持過任何具體的某個人、某種利益分配方案。那麼,究竟他們的決定性作用如何發生的呢?究竟,那些打着羣衆旗號,靠着羣衆聲勢的人,是得到了支持還是沒有呢?要是沒有,他們無法上臺,要說有,農民從未對他們表示肯定。如果說給予對方合法性的支持,使得對方獲得競爭的力量籌碼,卻又並不肯定對方代表自己,不支持對方的決策,這也能夠成立的話,哪有什麼道理認爲被支持的確實是那個人呢?豈不是說不需要農民自己的意願,也可能獲得農民作爲羣衆的力量支持?那這力量算是誰的呢?反正農民不會肯定任何具體的人選。

這似乎恰恰就是農民希望的局面。因爲實際上,農民爲了充分徹底的表明這種不可能的態度,借用了一切可能的社會關係,他們參與各種小集團,組成各種小圈子,通過親屬、利益、交情、過節等等途徑把各種社會力量與聯結都網絡到了自己提供的支持之中,然後又在每個途徑上都宣告自己的無作爲與不關心。這樣,任何上臺的或者正在試圖上臺的人再別想從農民手上撈到絲毫的確實支撐,所有一切的社會關聯都已經被農民納入到自己的模式之中,不會有任何有效的合法性給予具體的個體或者集團。現在,回過頭來看看,一個參與所有具體政治角逐的決定性支持力量從不肯定任何具體的當權者,那麼,在這個不可能的局面下唯一真正獲得支持的就只有這個上下臺模式本身。必須得有一個當權的,因爲羣衆總是會支持或此或彼的人,這個當權的不能不依靠羣衆力量,因爲他也沒什麼別的力量可以依靠,然而不幸的是,任何當權的又永遠不會獲得真正針對他的合法性肯定,於是,它唯一的命運就是某一天突然被哄下臺。這樣,在檯面上蹦躂的人們老老實實的按照農民們劃好的道兒走,你方唱罷我登場,大家輪流維持這個統治者-被統治者的權力秩序,莫名其妙的上臺,突如其來的下臺。沒有實質的合法性基礎,權力的更替也就不可能有什麼規則可循,然而上上下下,卻又誰都別想逃出這個圈子,真的攪亂這個社會基本的權力框架。這裏倒是確實可以說農民們是弱勢的,是缺乏表達的,然而也恰恰是這個缺乏利益表達,這個漠然的旁觀態度,使得他們有能力控制整個局面,在幕後操縱整個模式,他們的力量就在於他們的弱勢。

有一份權力有的時候真的得擔一份責任,至少農民很篤定的這樣做了。在逐漸開始形成如此強力的控制社會統治形態的狀況的時候,他們付出的代價甚至超過了他們的前輩。要想讓從不具備確實合法性的政府運轉不是容易的事情,它的財富來源顯然也不會是什麼通常的途徑,爲此,農民採取了非常極端的辦法,並且也由此使得他們作爲無身份者加入社會運作不那麼突兀。

其實,國民黨取代清政府之後,竟然還在那裏收地租,就已經很令人驚訝了。因爲這可不是富有四海的天子當朝了,這會兒是實實在在的國民政府,是個現代民族國家,它可沒有任何哪怕是說法上的權力來徵收農民的剩餘品,除非他有相當合理的說明。不過這個短期過渡隱含的意思,到了共產黨上臺之後就明朗化了。這個時候,出了一件非常不可思議的事情,共產黨竟然,分田地了。這不是在開玩笑,社會主義國家是生產資料全民所有的,土地不是個人的,也不是政府或者任何實體組織的,而是全體勞動者共同所有的,因此國家代爲管理。由於生產資料,這裏的土地,並非任何組織或個人私有,因此,不可能將之出租、轉賣來獲利,否則又將形成私有生產資料構成剝削的局面。實際上,分配給全體勞動者進行勞動生產是沒有問題的,原則上,這應該是分配給農民土地的緣故。也就是說,農民並不是作爲國家的土地的租種者,他們是作爲共同所有者來“共同”使用生產資料進行生產的。請注意,這裏的“共同”不是指原則上或者條文上的一起,而是真實發生的現實形態。

這麼說,大家應該不會覺得奇怪吧?或者我們複習一下中學課本,依據社會主義國家所秉持的合法性話語,所有的剩餘價值都是勞動者創造的,因此都應該歸勞動者所有。生產資料私有則會導致持有者不合理的佔有部分剩餘價值,在資本主義生產關係中,由於其生產方式是集體勞動,產品並不直接由生產者佔有,而是由資本家統一獲得、銷售,再返還必要勞動時間的價值給勞動者,自己佔有剩餘價值。而在生產資料共有的情況下,也同樣必然是集體勞動,產品由社會統一獲得然後分配,這樣剩餘價值是沒有被任何人剝奪的仍然回到了勞動者手裏。是否注意到了這裏面的一個要點?必須要集體勞動,和資本主義生產關係一樣,因爲只有這樣,剩餘產品纔不是已經直接被勞動者自己獲得,而是混在一切無法分割的。也只有這樣,社會纔有理由把剩餘產品統一收走,再統一分配。否則的話,生產資料已經共有,勞動者又本來就應該獲得自己的全部勞動所得,有什麼理由把已經到他們手上的東西拿走?除非是本人同意進行等價調配。因此,共產黨土改之後立即進行合作化是非常正確——當然是法理上正確——的,只有這樣,農民是在集體勞動中創造價值,國家纔有權力收取產品對其重新進行分配。從這個意義上說,大躍進刮共產風雖然不現實,但邏輯上仍然是合理的,持續地推進集體勞動的規模。同樣的,毛指責分產到戶是倒退至少在同樣意義上是合乎道理的,因爲在社會主義情況下繼續個體勞動實在是很不可思議的事情。

仔細看一下的話,假設把作爲共有生產資料的土地分給每個農民,讓他們用——而且還是自己私有的——勞動工具進行農業生產,那麼所得產品是誰的?由於是分田單幹,農民個體本身就是唯一的勞動者,所有的價值都是他們創造的,從合理上說就應該由他們完全佔有。進一步,假如在這個時候仍然從他們手中收取部分剩餘產品,由於土地是共有的,因此,這不可能是通過土地出租來獲得地租,也就是說這並不是剝削,相應的,提走的那部分剩餘品並沒有轉化成任何私有的財富,而是作爲土地這種共有生產資料的產品加入到國家掌握的社會共有財富的再分配之中。到這裏,我們應該看到這樣做是多麼難以想象的事情,明明是農民自己的勞動所得,明明不在社會再分配之中,現在經過這樣的轉換之後忽然成了社會共有的了。這算什麼呢?沒有按勞分配,但是也沒有剝削,不知馬克思於地下當作何感想。需要說明一下的是,這裏不是在玩弄意識形態語彙,因爲土地作爲共有生產資料分配給勞動者,也就是農民使用,並不是個空洞話語,而是事實。農民在原則上仍然是被土地束縛的,倒不是說必須種地,而是說不可能選擇不接受土地。農民必須得獲得土地,而且還不能原則上任意處置,並且因此脫離鄉土進入城市並不輕易,這種種措置的唯一合法性來源顯然是土地確實是共有生產資料,農民仍然作爲所有者不得不接受這種分配。

當然,假如不提取任何剩餘品,那麼緊接着問題就變成了爲什麼如此分配生產資料使得他們直接佔有那些產品?由於不是集體勞動,這種分配使用本身就變得難以說明其合理性。而一旦這些產品在加入市場交換,就像眼下這樣,那麼就無法審定這裏面究竟農民有多少成本投入,那價格就成了問題。於是,通過把共有生產資料分給個體使用這種無論如何都無法自圓其說的做法,農民承擔了一項艱苦卓絕的責任——把自己的所得作爲公共的。這樣的慷慨雖然依靠的是他們自身以及農業已經作爲非確定的部分加入分工結構,但是,一旦農民帶頭實現了這種狀況,就不等於其他人仍然可以免於這種奇妙的財富轉換,因爲共有生產資料並非只是土地,於是,可以設想,或者是自己的作爲公共的或者是公共的作爲自己的。

而在農民賦予的統治權威與貢獻的資源基礎之上,社會就可以建立他的基本結構。對於帝國來說,就是“以農爲本”。就這個詞的本意來說,似乎只是想說明,要以農業爲根本,注重發展農業,這樣才能如何如何。如果說,在戰國時期,獎勵耕織,通過促進農業生產來積累國家財富,從而可以在戰爭中保持優勢,還確實是把農業作爲立國根本,那麼到了大一統的時候,把農業作爲根本之後怎麼樣了呢?朝廷優先照顧農業,處處考慮農業生產的便利,朝政清明的時候絕對要優先考慮農民的生產條件,這倒是“本”了,可是“枝幹”跑哪裏去了?幹完了這些之後,朝廷似乎無事可做了,戰爭也以耗費民力爲由不打了,基礎建設也因爲容易干擾農事不做了,那麼把農業作爲根本到底是爲了什麼呢?總不會是爲了根本而根本吧?那農業積累豈不是成了其他事情圍着轉的中心?可是,朝廷又清醒地認識到農民不過是被統治者,只是統治基礎,並沒有全力支持農業發展之類的。於是,農業就以一個受重視的功能單位充當起了核心的角色,別的事情以之爲準繩卻又並不把它當目的,那麼中心跑到哪裏去了?看來在農業的幫助下,國家運轉的中心悄然逸出了整個社會功能結構,成了某種不受結構制約的東西,這也就是中央政府本身。他的運轉和意志並不受功能結構的制約,它並不需要被某種規定或者規範所支配從而使得其他要素和部門能夠圍繞他組織,現在農業取代了這個位置,而農業有僅僅是他的根本。於是,它能夠在這種社會組織結構之外發號施令,作爲真正的中心,超越規則的中心。

相應的,如果在共產主義時期,社會要建立和保持它的結構模式,也就是以官僚系統爲代表的無中心、無引導的自身功能膨脹與交織的模態,也同樣需要利用農業與農民,同樣需要建立圍繞農民的基本原則。從形態上看,就應該是“放開”。也就是說,社會治理上放開農民、農業的任何限制,使得他們作爲社會組成部分發揮作用的時候沒有結構上的限制,作爲官能,卻又並不遵循官能的規則。其實改革以來一直都在放開,從生產上取消計劃,到治理上推進自治,默許農民的外出打工,再到取消對農業的稅收。而不難看到,這種放開中,不但農民的行動管制被放開了,連其行動的社會意義也被放開了。你看,生產上取消計劃,卻沒有規定明確的產權分配,沒有規定農民、集體究竟有多少權力動員農村資源加入市場;推行自治卻連治理的基本框架也一併放開了,沒有規定必須有什麼樣的機構設置與權限分配,甚至沒有說明是不是這些都應該自行規定。如此一來,農民有什麼理由遵照這種放開行事?確切地說,如何還能按照放開的權限行動,因爲這些放開的東西本身的規定和意義也都被放開了。於是,集體可能隨時任意處置鄉村資源,大家可以靠人多勢衆爭奪利益分配,靠私了來自己維持治安,如此等等。不難看到這種放開才能夠保證社會功能並非結構或者中心規定下的部分,而是逸出其外的自身擴展的東西。這條原則也將很好的配合上面的三種社會狀況,共同構成完整的新的農民形態。

雖然說上面仍然只是農民外圍形態的描繪,而並非正面闡述它的本質,不過僅從這些我們也應該能夠感受到農民這個特殊羣體散發出來的攝人氣息。他的超然地位,他的無上權柄,他的巨大貢獻。如果說通常對於社會背後隱藏的支配力量的想象真的有個對應實體的話,那它的最佳人選無疑就是農民。他們通過無身份化隱匿在社會的目光之後,指定基本治理結構,提供活動資源,支持社會運作,就像一個無所不在的陰影一樣籠罩在每個人的頭上或許是心頭上。由此,下面的總結與其說是政策建議,毋寧說是日後新社會形態結構下取悅幕後老大的手段。只是不知道將來究竟誰能中他老人家的意,重新訂立盟約。當然,此係危險動作,請勿隨意模仿,否則後果自負。



農民政策建議:

政策一:逐步全面放開對農民的限制。首先是流動。在可設想的未來還會逐漸包括結社、集會,自由進出不同行當等。

政策二:始終避免給予農民確定的身份地位。當前是城市的各種服務措施以及鼓勵資本大量進入鄉村,進一步摧毀鄉村結構而又不建立真正的城市。在將來城鄉交錯加劇後,則會逐漸生成新的身份隔離,比如專業。這應該會逐漸造成舊人羣的再農民化,比如就業困難的大學生。從而最終形成新的農民羣體,作爲社會中匱乏身份定位的人,他們總是流動在各種行業的邊緣。

政策三:逐步推進民主化進程。由於目前城市基層的街道仍然是城市性質的,因此農民爲主體的民主化尚未有好的增長點。這需要隨着城市的再鄉村化,也就是說,隨着農民的進一步進入與形成,在政區意義上的城市中逐漸形成農民羣體和網絡,從而仍然以鄉村選舉的圈子模式作爲城市基層選舉的基礎,並逐漸擴展爲國家的民主化。而這也同時將意味着,跨地域不再侷限在地理意義上的新城市將會形成。而新鄉村的精英則應該是有新城市背景的。

政策四:保持共有生產資料與他對農民的分配。現階段可以強調農村集體手中沒有明確分配的土地等資源的共有,那些資源應該作爲社會共有,任何從中獲利都必須轉化爲公共建設投資或福利。將來則可以爲新農民提供新的公共資源作爲其再生產的條件。



        實施的注意事項:

要點一:以上四項政策需要全面協調推進。

要點二:民主化進程要有優先性,原則上應該讓經濟、社會等政策跟隨民主進程的推進來安排。

要點三:應當注意加強心理衛生服務的建設。大力普及心理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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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林不過是一個符號,江湖卻是一種心情。故曰:有人就有江湖。

很久以後,我才明白,之所以流連忘返,是因爲

這裏不僅是武林,而且仍有江湖。而我,則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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