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雜記(二)

# 分包規範
module下的模塊包結構定義:
包名 職責
/ 模塊配置對象
event 事件定義及處理
exception 業務異常
model 枚舉, 常量, VO定義(所有返回給客戶端的數據都必須定義在該包內)
manager 實體定義,實體數據邏輯服務 (實體對象一律不允許直接返回給客戶端)
service 面向service層提供的復合邏輯服務, 面向facade層提供的帶鎖服務(跨模塊必須使用對應模塊的Service)
facade 面向通訊的接口定義, 通訊服務
resource 數據表資源


# 返回給客戶端的數據定義說明
VO:所有返回客戶端的對象(對象命名不需要使用Vo結尾), 添加 @Transable 標註
枚舉:所有返回客戶端的枚舉, 添加 @Transable 標註
常量:所有返回客戶端的常量, 添加 @Contant 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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