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高級程序設計(1)——JavaScript三大組成部分

JavaScript是一種專爲網頁交互而設計的腳本語言,也是運行在瀏覽器中的解釋型的編程語言。

一個完整的JavaScript實現由以下三大部分組成:


1.核心(ECMAScript)

由ECMA-262定義的ECMAScript與Web瀏覽器沒有依賴關係。Web瀏覽器只是ECMAScript實現可能的宿主環境之一(其他宿主環境包括Node和Adobe Flash)。

ECMA-262標準規定了這門語言的下列組成部分:

語法/類型/語句/關鍵字/保留字/操作符/對象

2.文檔對象模型(DOM)

文檔對象模型(DOM,Document Object Model),提供訪問和操作網頁內容的方法和接口(API,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DOM把整個頁面映射爲一個多層節點結構。

<html lang="en">
<head>
	<title>Document</title>
</head>
<body>
	<h1>Hello World</h1>
</body>
</html>

3.瀏覽器對象模型(BOM)

瀏覽器對象模型(BOM,Browser Object Model),提供與瀏覽器交互的方法和接口。

從根本上講,BOM只處理瀏覽器窗口和框架;但人們習慣上也把所有針對瀏覽器的JavaScript擴展算作BOM 的一部分,比如:

彈出瀏覽器窗口的功能;

移動、縮放和關閉瀏覽器窗口的功能;

提供瀏覽器詳細信息的navigator對象;

提供瀏覽器所加載頁面的詳細信息的location對象;

提供用戶顯示器分辨率詳細信息的screen對象;

對cookie的支持;

像XMLHttpRequest和IE的ActiveXObject這樣的自定義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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