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是一種專爲網頁交互而設計的腳本語言,也是運行在瀏覽器中的解釋型的編程語言。
一個完整的JavaScript實現由以下三大部分組成:
1.核心(ECMAScript)
由ECMA-262定義的ECMAScript與Web瀏覽器沒有依賴關係。Web瀏覽器只是ECMAScript實現可能的宿主環境之一(其他宿主環境包括Node和Adobe Flash)。
ECMA-262標準規定了這門語言的下列組成部分:
語法/類型/語句/關鍵字/保留字/操作符/對象
2.文檔對象模型(DOM)
文檔對象模型(DOM,Document Object Model),提供訪問和操作網頁內容的方法和接口(API,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DOM把整個頁面映射爲一個多層節點結構。
<html lang="en">
<head>
<title>Document</title>
</head>
<body>
<h1>Hello World</h1>
</body>
</html>
3.瀏覽器對象模型(BOM)
瀏覽器對象模型(BOM,Browser Object Model),提供與瀏覽器交互的方法和接口。
從根本上講,BOM只處理瀏覽器窗口和框架;但人們習慣上也把所有針對瀏覽器的JavaScript擴展算作BOM 的一部分,比如:
彈出瀏覽器窗口的功能;
移動、縮放和關閉瀏覽器窗口的功能;
提供瀏覽器詳細信息的navigator對象;
提供瀏覽器所加載頁面的詳細信息的location對象;
提供用戶顯示器分辨率詳細信息的screen對象;
對cookie的支持;
像XMLHttpRequest和IE的ActiveXObject這樣的自定義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