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課 繼承(1)
一、繼承:是一種由已知的類創建新類的機制。可以說繼承是對父類的一種複製,子類在創建之時,不需進行任何定義,就能擁有父類私有的屬性和方法。
我們在程序設計時可能會遇到這樣的問題,在定義時發現它的成員已經在另一個類中定義過了,如果再次定義就顯得累贅,也不能反映這兩個類的關係,所以面向對象的方法中引入了繼承的概念。也就是一個類無需再定義就能擁有另一個類的屬性和方法,通常先定義的類我們稱爲父類,後定義的類稱子類。
在JAVA中規定一個子類只能有一個父類。而一個父類可以擁有多個子類。
二、繼承的定義:
JAVA中通過關鍵字extends來定義兩個類之間的繼承關係,如:
Public class Automobile extends Vehicle{}
這裏面Automobile爲子類
Vehicle爲父類
但這並不固定化,如:
Public class Car extends Automobile{}
這裏面Automobile爲父類
Car爲子類
子類可以保持父類原有的屬性和方法,也可以對父類那裏繼承來的屬性和方法進行修改,從而繼承關係成爲一種非常靈活的技術。
如:
public class Vehicle{
String color=”White” //顏色屬性
Protect float speed; //速度屬性
Public void accelerate(){ //加速度方法
·
·
·
}
當我們再定義Automobile的時候就含有了父類的所有屬性和方法,並新增加了屬性和方法
Public class Automobile extends Vehicle{
Float fuelConsumption; //燃油率屬性
Public void decelerate(){ //減速方法
·
·
·
}
如果再定義Car時又會繼承兩個類的屬性和方法
Public class Car extends Automobile{}
Private int price;
Public void decelerate(){
Speed=speed-20.f;
}
第二十四課 繼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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