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規劃:完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

 

第三十四章 完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

       按照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要求,增加財政投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建立健全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加快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優先滿足羣衆基本醫療衛生需求。

第一節 加強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

       完善重大疾病防控等專業公共衛生服務網絡。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標準,擴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重大公共衛生服務專項,積極預防重大傳染病、慢性病、職業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提高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能力。逐步建立農村醫療急救網絡。普及健康教育,實施國民健康行動計劃。全面推行公共場所禁菸。70%以上的城鄉居民建立電子健康檔案。孕產婦死亡率降到22/10萬,嬰兒死亡率降到12‰。

第二節 加強城鄉醫療服務體系建設

        加強以縣醫院爲龍頭、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爲基礎的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絡建設,完善以社區衛生服務爲基礎的新型城市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新增醫療衛生資源重點向農村和城市社區傾斜。大力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建立多渠道補償機制,形成新的運行機制。加強以全科醫生爲重點的基層醫療衛生隊伍建設,完善鼓勵全科醫生長期在基層服務政策,每萬人口全科醫師數達到2人。加快推行分級診療、雙向轉診制度,形成各類城市醫院和基層醫療機構分工協作格局。完善區域衛生規劃,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放寬社會資本和外資舉辦醫療機構的准入範圍,形成多元辦醫格局。

第三節 健全醫療保障體系

        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障體系,進一步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鄉醫療救助制度。逐步提高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人均籌資標準及保障水平並縮小差距。提高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最高支付限額和住院費用支付比例,全面推進門診統籌。做好各項制度間的銜接,整合經辦資源,逐步提高統籌層次,加快實現醫保關係轉移接續和醫療費用異地就醫結算。全面推進基本醫療費用即時結算,改革付費方式。積極發展商業健康保險,完善補充醫療保險制度。

第四節 完善藥品供應保障體系

         建立和完善以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爲基礎的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面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其他醫療衛生機構逐步實現全面配備、優先使用基本藥物。建立基本藥物目錄動態調整機制,完善價格形成機制和動態調整機制。提高基本藥物實際報銷水平。加強藥品生產管理,整頓藥品流通秩序,規範藥品集中採購和醫療機構合理用藥。

第五節 積極穩妥推進公立醫院改革

        堅持公立醫院的公益性質,積極探索政事分開、管辦分開、醫藥分開、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分開的有效形式。推進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建立科學合理的用人機制和分配製度。改革公立醫院補償機制,積極推進支付方式改革。以病人爲中心大力改進公立醫院內部管理,優化服務流程,規範診療行爲,改善醫患關係,方便羣衆就醫。推進註冊醫師多點執業,建立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注重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

第六節 支持中醫藥事業發展

        堅持中西醫並重,發展中醫醫療和預防保健服務,推進中醫藥繼承與創新,重視民族醫藥發展。發展中醫藥教育,加強中醫醫療機構和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加強中藥資源保護、研究開發和合理利用,推進質量認證和標準建設。醫療保障政策和基本藥物政策要鼓勵中醫藥服務的提供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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