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中super,final,this的使用

1.this

this關鍵字主要有三個應用:
 (1)this調用本類中的屬性,也就是類中的成員變量;
 (2)this調用本類中的其他方法;
 (3)this調用本類中的其他構造方法,調用時要放在構造方法的首行。

 

 

應用一:引用成員變量

 

Public Class Student { 
 String name; //定義一個成員變量name
 private void SetName(String name) { //定義一個參數(局部變量)name
  this.name=name; //將局部變量的值傳遞給成員變量
 }
}

        this這個關鍵字其代表的就是對象中的成員變量或者方法。也就是說,如果在某個變量前面加上一個this關鍵字,其指的就是這個對象的成員變量或者方法,而不是指成員方法的形式參數或者局部變量。

        爲此在上面這個代碼中,this.name代表的就是對象中的成員變量,又叫做對象的屬性,而後面的name則是方法的形式參數,代碼this.name=name就是將形式參數的值傳遞給成員變量。

 

 

應用二:調用類的構造方法
public class Student { //定義一個類,類的名字爲student。 
 public Student() { //定義一個方法,名字與類相同故爲構造方法
  this(“Hello!”);
 }
 public Student(String name) { //定義一個帶形式參數的構造方法
 }
}

      在一個Java類中,其方法可以分爲成員方法和構造方法兩種。

      構造方法是一個與類同名的方法,在Java類中必須存在一個構造方法。

      如果在代碼中沒有顯示的體現構造方法的話,那麼編譯器在編譯的時候會自動添加一個沒有形式參數的構造方法。這個構造方法跟普通的成員方法還是有很多不同的地方。

       如構造方法一律是沒有返回值的,而且也不用void關鍵字來說明這個構造方法沒有返回值。而普通的方法可以有返回值、也可以沒有返回值,程序員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來定義。不過如果普通的方法沒有返回值的話,那麼一定要在方法定義的時候採用void關鍵字來進行說明。

       其次構造方法的名字有嚴格的要求,即必須與類的名字相同。也就是說,Java編譯器發現有個方法與類的名字相同才把其當作構造方法來對待。

       而對於普通方法的話,則要求不能夠與類的名字相同,而且多個成員方法不能夠採用相同的名字。在一個類中可以存在多個構造方法,這些構造方法都採用相同的名字,只是形式參數不同。Java語言就憑形式參數不同來判斷調用那個構造方法。

 

 

應用三:返回對象的值
         this關鍵字除了可以引用變量或者成員方法之外,還有一個重大的作用就是返回類的引用。

        如在代碼中,可以使用return this,來返回某個類的引用。此時這個this關鍵字就代表類的名稱。如代碼在上面student類中,那麼代碼代表的含義就是return student。可見,這個this關鍵字除了可以引用變量或者成員方法之外,還可以作爲類的返回值,這纔是this關鍵字最引人注意的地方。

ublic Class Student {

 String name; //定義一個成員變量name

 private void SetName(String name) { //定義一個參數(局部變量)name

 this.name=name; //將局部變量的值傳遞給成員變量

 

 }

Return this

}

 2.super

super關鍵字作用

 

1:主要存在於子類方法中,用於指向子類對象中父類對象。

2:訪問父類的屬性

3:訪問父類的函數

4:訪問父類的構造函數

二.super注意的地方

 

this和super很像,this指向的是當前對象的調用,super指向的是當前調用對象的父類。類加載完畢,創建對象,父類的構造方法會被調用(默認自動無參),然後執行子類相應構造創建了一個子類對象,該子類對象還包含了一個父類對象。該父類對象在子類對象內部。this super只能在有對象的前提下使用,不能在靜態上下文使用。

三.super關鍵字的使用

1.子類的構造函數默認第一行會默認調用父類無參的構造函數,隱式語句

super();

 


 

Son(int y) {



//super();隱式語句


this.y = y + x;


System.out.println("這是子類的有參構造");


}

 

2.子類顯式調用父類構造函數

 

在子類構造函數第一行通過super關鍵字調用父類任何構造函數。如果顯式調用父類構造函數,編譯器自動添加的調用父類無參數的構造就消失。構造函數間的調用只能放在第一行,只能調用一次。super()和this()不能同時存在構造函數第一行。


Son(int y) {



super(y);// 子類顯式調用父類構造函數


this.y = y + x;


System.out.println("這是子類的有參構造");


}


 

四.super思考

 

如果開發者自定義了一個類,沒有顯示的進行類的繼承,那麼該類中成員函數是否可以使用super關健健字?可以使用,繼承了Object類,Object類是所有類的父類。


class Demo7 {



public void print(){


System.out.println(super.toString());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new Demo7().print();


System.out.println();


}


}

3.final

Java中的final關鍵字非常重要,它可以應用於類、方法以及變量。這篇文章中我將帶你看看什麼是final關鍵字?將變量,方法和類聲明爲final代表了什麼?使用final的好處是什麼?最後也有一些使用final關鍵字的實例。final經常和static一起使用來聲明常量,你也會看到final是如何改善應用性能的。

final關鍵字的含義?

       final在Java中是一個保留的關鍵字,可以聲明成員變量、方法、類以及本地變量。一旦你將引用聲明作final,你將不能改變這個引用了,編譯器會檢查代碼,如果你試圖將變量再次初始化的話,編譯器會報編譯錯誤。

什麼是final變量?

      凡是對成員變量或者本地變量(在方法中的或者代碼塊中的變量稱爲本地變量)聲明爲final的都叫作final變量。final變量經常和static關鍵字一起使用,作爲常量。下面是final變量的例子:


public static final String LOAN = "loan";



LOAN = new String("loan") //invalid compilation error

 


 

final變量是隻讀的。

什麼是final方法?

       final也可以聲明方法。方法前面加上final關鍵字,代表這個方法不可以被子類的方法重寫。如果你認爲一個方法的功能已經足夠完整了,子類中不需要改變的話,你可以聲明此方法爲final。final方法比非final方法要快,因爲在編譯的時候已經靜態綁定了,不需要在運行時再動態綁定。下面是final方法的例子:


class PersonalLoan{



public final String getName(){


return "personal loan";


}


}




class CheapPersonalLoan extends PersonalLoan{


@Override


public final String getName(){


return "cheap personal loan"; //compilation error: overridden method is final


}


}

 


 

什麼是final類?

使用final來修飾的類叫作final類。final類通常功能是完整的,它們不能被繼承。Java中有許多類是final的,譬如String, Interger以及其他包裝類。下面是final類的實例:


final class PersonalLoan{



}


class CheapPersonalLoan extends PersonalLoan{ //compilation error: cannot inherit from final class


}

 


 

final關鍵字的好處

下面總結了一些使用final關鍵字的好處

  1. final關鍵字提高了性能。JVM和Java應用都會緩存final變量。
  2. final變量可以安全的在多線程環境下進行共享,而不需要額外的同步開銷。
  3. 使用final關鍵字,JVM會對方法、變量及類進行優化。

不可變類

創建不可變類要使用final關鍵字。不可變類是指它的對象一旦被創建了就不能被更改了。String是不可變類的代表。不可變類有很多好處,譬如它們的對象是隻讀的,可以在多線程環境下安全的共享,不用額外的同步開銷等等。

相關閱讀:爲什麼String是不可變的以及如何寫一個不可變類

關於final的重要知識點

  1. final關鍵字可以用於成員變量、本地變量、方法以及類。
  2. final成員變量必須在聲明的時候初始化或者在構造器中初始化,否則就會報編譯錯誤。
  3. 你不能夠對final變量再次賦值。
  4. 本地變量必須在聲明時賦值。
  5. 在匿名類中所有變量都必須是final變量。
  6. final方法不能被重寫。
  7. final類不能被繼承。
  8. final關鍵字不同於finally關鍵字,後者用於異常處理。
  9. final關鍵字容易與finalize()方法搞混,後者是在Object類中定義的方法,是在垃圾回收之前被JVM調用的方法。
  10. 接口中聲明的所有變量本身是final的。
  11. final和abstract這兩個關鍵字是反相關的,final類就不可能是abstract的。
  12. final方法在編譯階段綁定,稱爲靜態綁定(static binding)。
  13. 沒有在聲明時初始化final變量的稱爲空白final變量(blank final variable),它們必須在構造器中初始化,或者調用this()初始化。不這麼做的話,編譯器會報錯“final變量(變量名)需要進行初始化”。
  14. 將類、方法、變量聲明爲final能夠提高性能,這樣JVM就有機會進行估計,然後優化。
  15. 按照Java代碼慣例,final變量就是常量,而且通常常量名要大寫:

 

private final int COUNT = 10;

對於集合對象聲明爲final指的是引用不能被更改,但是你可以向其中增加,刪除或者改變內容。譬如:


private final List Loans = new ArrayList();



list.add(“home loan”); //valid


list.add("personal loan"); //valid


loans = new Vector(); //not valid


 

我們已經知道final變量、final方法以及final類是什麼了。必要的時候使用final,能寫出更快、更好的代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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