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7年 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zz)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7年
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國辦發明電〔2016〕1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國務院批准,現將2017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補休。
  二、春節:1月27日至2月2日放假調休,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節:4月2日至4日放假調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四、勞動節:5月1日放假,與週末連休。
  五、端午節:5月28日至30日放假調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
  六、中秋節、國慶節:10月1日至8日放假調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
  節假日期間,各地區、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要按規定及時報告並妥善處置,確保人民羣衆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

                            國務院辦公廳
                            2016年12月1日


//z 2017-02-08 18:03:05 L.326'21415 BG57IV3 T3795962035.K.F134211643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