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注意事項!--經典!

商品毛坯房的交房標準

一 收房程序心中有數
收房的一般程序是:

1、發展商在收房前十幾天通過掛號信將收房通知單郵遞給買家,告知具體收房的時間及須準備的資料。

2、買家應在收房通知單上註明的時間(通常是30天左右)內帶齊所需文件資料(包括收房通知書、業主身份證複印件、原繳交房款收據等單據、購房合同等)到指定單位(樓盤現場)辦理收房入住手續。如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內沒有辦理相關手續,則視爲發展商已實際將該房交付買家使用,買家從通知單的最後期限之日起承擔所有購房風險責任及稅費。

3、樓房現場驗收
1)發展商應首先出示
1《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
2《建築工程質量認定書》《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
3《建築工程竣工備案表》(《竣工備案表》上有沒有建委同意備案的章)
4《商品房面積測繪技術報告書》(蓋測繪隊公章)
5《住戶驗房交接表》
6《樓宇驗收記錄表》
7管線分佈竣工圖(水、強電、弱電、結構)
如果開發商不能提供這些文件,您可以拒絕收房。
【提示】:開發商在交房時向業主提供的《竣工驗收備案表》、《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必須爲原件而不是複印件。
2)買家繳交身份證複印件、收房通知書,領取房屋鑰匙,並由商家接待人員帶領,到所購樓房依雙方約定的交樓標準查驗樓房狀況。
3)依原合同約定標準驗樓。
4)驗完樓後,買家按實際驗收情況填寫《住戶驗房交接表》,同時將水錶、電錶底數抄在指定表格(一般附在《驗房交接表》中);如有不滿意的地方,可提出意見並將意見填寫在《樓宇驗收記錄表》中,作爲書面依據,如發展商未準備有關表格,買家應另以書面形式將意見送交發展商。
5)根據買家意見,買賣雙方協商解決辦法,如屬可整改內容,應協商並簽署有關整改維修文件,約定下次驗收時間,一般不應超過15天;無法在15日內解決的,雙方應當就解決方案及期限達成書面協議
6)如對樓房基本滿意,向開發商索取單獨的“二書”和竣工後房屋水電管線圖,交納尾款、配套設施費後,再領鑰匙,並簽署鑰匙憑條。業主領取鑰匙並簽署《住宅鑰匙收到書》,在《住戶驗房交接表》上簽字認可。

4、辦理入住手續
1)換髮票、繳交各項相關費用;
2)填寫《住戶檔案表》、《入住協議》、《消防責任書》等表格;
3)領取《住戶手冊》、《服務指南》等各種入住手冊及贈送品。

二 做好充分準備
接到發展商寄來的收房通知書起,收房準備工作就應該開始。
收房前的準備宜細不宜漏。首先應看清發展商約定的收房時間,確定具體收房日期。然後是要找出購房合同,仔細研究合同中的交樓約定,充分了解哪些標的物是發展商必須交付的,交樓時你的權益有哪些。
其次,是要準備齊各種相關資料,包括申辦產權證需要的原購房合同(契約),各期還款單據(發票或用於換髮票的收據),如屬按揭購房的要帶上銀行貸款合同,還有業主本人的身份證、常住人員的相片,收房通知書,等等。
最後,當然要找一位有經驗的收房專家做伴。如果身邊有位懂房地產、建築、法律或曾經買過房、收過樓驗過房的專家或朋友幫忙,可以大大減少收房驗房細節上的疏漏。找多些人一起收房,附帶要準備的還有度量用的尺子,以及礦泉水、麪包等飲料與點心,還有面巾紙,以備收房時東奔西走又排隊又爬窗,又要與發展商爭論,腳痠腿疼口乾腸餓又沒有能量補充。

三 查看“三書一證一表”
“三書”是指《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建築工程質量認定書》,“一證”是指《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
“一表”是指《竣工驗收備案表》。
《建築工程質量認定書》是房屋通過有關部門質量驗收的憑證;
《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是房產項目通過有關部門綜合驗收憑證;
《竣工驗收備案表》是樓盤向主管部門上報驗收備案的詳細資料,是開發商必須對樓盤負責的標記文件。
這三份文件是樓盤通過驗收,經過國家有關部門權威認可的標記,是發展商交樓的必要條件。但有不少發展商在樓房未經驗收時就發出收房通知單,如購房者不明就裏稀裏糊塗收了樓並簽了相關文件,根據契約自由、自治的原則,一旦簽了字,就視爲對樓宇質量的認可。打起官司來購房者難以得到法律的支持。
《住宅質量保證書》是開發商針對房屋質量及保修期限、範圍的承諾。
《住宅使用說明書》是針對房屋設計、施工及驗收中的各項具體技術指標,如抗震指標、牆體結構類型等的相關說明。
因此,購房者收房前可千萬記住要求發展商出示“三書一證一表”,確定該樓已驗收合格,並且與購房合同一致,只有證件齊全了,你才能簽署入住單,收房。

四 收房過程見招拆招
●陷阱一:收房時限
發展商約定的收房時限一般在收房通知書寄出30天內,按有關規定,如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內沒有到指定地點辦理相關手續,則一般視爲發展商已實際將該房交付買家使用,買家應從通知單的最後期限之日起承擔所有購房風險責任及稅費。收房通知書一般以掛號信方式寄出。
對策:購房者在購房時切記要寫清楚郵寄地址(一定要容易接收並能保障親自簽收的地點),如合同約定的收房期恰遇上購房者出差等,可通過電話或親友諮詢具體情況。有特殊情況不能如期到場的,可以書面形式委託親友、律師幫忙,也可及時與發展商聯繫,商議另行約定時間,並有書面形式確認。
●陷阱二:證件不齊要交樓
“三書一證一表”不齊全,特別是《建築工程質量認定書》與《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往往因爲樓盤整體建築未完成而根本無法驗收。而爲儘快回籠資金等原因,發展商又急於交樓,問題往往因此而起。
對策:遇到這種情況,購房人可選擇不收房,如果確實被要求收,也要在相關文件,如《住戶驗房交接表》、《驗房記錄表》等相關文件中寫明“未見《XXXX表》”等字樣並妥善保留好相關文件副本。
●陷阱三:先簽文件後驗樓
上文所述的先驗房後交費、籤文件的收房程序是較合理的正常程序,但商家大多數採取先交錢填表、籤文件,再驗樓的伎倆,目的是讓消費者先簽了收房認可書再驗樓,等發現問題時購房者後悔已不及,而商家的主動性更大責任更小。
對策:針對這種陷阱,購房者在定合同時就應該將先驗房再收房作爲附加條款寫在合同裏,不驗房不收房。如當初合同未有約定,商家要求一定要先簽文件,則可採取變通方法,在每份文件中註明“房內情況未看”或“屋內情況未明”、或“未驗房”等字樣,驗房時如出現什麼情況,也可靈活處理。
●陷阱四:疲勞戰
商家典型的做法是先辦手續再驗樓,並將辦理換髮票、發表、交費、入住登記等各種手續地方特意安排在不同的地方,更絕的是集中在同一時間裏通知更多的買家收房,造成收房人要東奔西跑排了這隊排那隊的現象,讓收房的人未進自家門已精疲力盡恨不得早點結束,哪有耐心仔仔細細地查驗所購房屋的上上下下裏裏外外,更沒精力再就房屋出現的問題與發展商細加論理。於是,對於發展商來說,最關鍵的驗房一關便輕鬆過去。而買家累慘之餘,也往往虧透了!
對策:應對這種伎倆的方法是莫被收房現場的人山人海嚇怕,最好與發展商另約時間;如沒法再約時間,可採取“人多好辦事”的戰術,請來多位老友親戚一起親臨現場,大家分工合作,分頭排隊,發現的問題自然會更多些,一舉兩得。
●陷阱五:灰塵滿積
清潔明淨一般較討好人,因此大多數發展商交樓時都會提前將屋內打掃乾淨,以博個印象分。但也有商家例外,有意或無意地在地板、窗臺等等地方留下一層土。可別小看這層土,往往裂縫呀、漏水漬呀、磚面不齊呀等等問題就全在這土底下了。因爲這層土,你可能就忽略了好多質量問題。
對策:掃去土或往地面沖水,一方面可衝去泥層,看清地板質量,另一方面也可測測地板的水平狀態及排水狀況。
●陷阱六:大事化小
無論你在驗房時發現了什麼問題,陪同驗房的人員第一句話總會說:“這沒什麼,小問題啦,我們到時讓人整一整就可以了。”還直拍胸口讓購房人放心,不用寫進驗收文件裏。
這其實又是商家的一個陷阱,將房屋的一些毛病如牆面、地磚破裂、漏水,甚至是房屋結構性問題等故意說得無足輕重,讓不明就裏的你麻痹大意,又以“私人感情”動之以情,目的就是不將缺陷寫進驗樓文件裏。如果輕信了他輕易收了樓,到時小問題極有可能因無人管而變成大問題。
對策:不管陪同人員如何口舌如簧,如何信誓旦旦如何套交情,你都要堅持原則,只要發現問題,不管大小,都要在相關文件與表格中記錄下來,如樓盤根本就沒準備驗收登記表,則要自備紙筆,將有關問題一一記錄,並寫清自己的意見,再與發展商交涉。
●陷阱七:巧立名目的收費
雖然物價局已對入住費的相關費用有明文規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也對發展商樣板間及附送物品等有較明確行文,但發展商往往在籤合同時對購房者大加承諾,而到收房入住時又巧立名目亂收費用。
如天河的張生在看樓時,發展商在樣板間的門上貼出說明,明示此門“隨樓附送”,籤合同時,張先生沒有將這件小事寫進合同附件。結果收房時,開發商未裝防盜門卻提出收防盜門安裝費,理由是門確實附送了,但鎖是具備防盜功能的進口貨,因此要收費,且他們的收費也符合物價局的標準,發展商把無理的事情說的似乎頭頭是道。王小姐在樓盤的認購須知裏,發展商明確標出了入住收費的價格,其中一項收售費讓王小姐甚爲不解,樓小姐明明說可視對講系統是贈送的,但收房時卻要交3500元的開通費。還有物價局明文規定的郵箱不列入收費項目,而發展商解釋說郵箱作爲小區的一項配套是不收費,但要化400元購買長期所有權。
對策:發展商的解釋無非都是在玩文字遊戲,訂合同時最好請律師幫你逐個分析各項收費條款,少花冤枉錢,另外,收房時也要不怕麻煩,與發展商據理力爭,不該交的錢堅決不交,必要時可向物價局、房管局投訴,向新聞媒體爆光,更好保護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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